廣東五部門簽署紀要 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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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五部門簽署紀要 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

2024年07月17日 21: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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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廣州7月17日電 (方偉彬 陳康秀 楊思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警局17日聯合召開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簽署《加強查辦走私犯罪案件工作聯席會議紀要》(下稱《紀要》)。

  《紀要》要求各單位圍繞更好地實現案件辦理“三個效果”,深化懲治走私犯罪合作機制,共同提高案件辦理質效,協同推進前端治理,一體推動打擊走私犯罪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據悉,聯席會針對當前走私犯罪更趨隱蔽性、手段更趨多樣化、團隊化、鏈條化以及跨境電商刷單、自貿區(qū)“套代購”等案件上升較快等特點,圍繞如何提高打擊精度、力度,推進源頭治理、協同管控進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形成了廣泛的共識。

  此次簽署的《紀要》包括五個方面,涵蓋走私犯罪中偵查和審判管轄、走私凍品的價格認定和先行處理、走私共同犯罪主從犯認定以及走私案件行政執(zhí)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等內容。

  《紀要》指出,打擊走私違法犯罪,事關國家安全和營造高水平開放環(huán)境,對構建以國內大循環(huán)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huán)相互促進的新發(fā)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顯示,今年1-6月,廣東法院共審結走私犯罪案件641件,對1461名被告人作出生效裁判。

  《紀要》強調,要進一步規(guī)范該省走私犯罪有關案件管轄的法律適用問題,統(tǒng)一辦案標準和提高辦案效率。要以“重打擊,嚴保護”為目標,加大對走私凍品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維護正常市場交易秩序、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要按照“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依法嚴格把握“包稅型”走私中貨主以及受雇傭的船長、船主、管理人員等主從犯的認定條件,讓走私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要深化各部門的辦案信息互通與共享機制,完善走私案件行刑銜接機制,形成閉環(huán)管理和執(zhí)法合力。(完)

【編輯: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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