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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公車改革“自上而下”有利于法治化

2010年11月23日 09:36 來源:法制日報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記者近日獲悉,國家發(fā)改委正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促進此項工作加快推進(11月22日《京華時報》)。

  發(fā)改委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無疑是開啟了一條公車改革自上而下之路。十幾年的公車改革,不是在爭議中前行,就是在爭議中失敗?偨Y原因大概有四個方面:一是地方主要官員是現(xiàn)行公車體制最大受益人,是車改的最大阻力;二是缺乏剛性財政預算約束致使公車泛濫;三是公車改革不是自上而下,這種“改下不改上”具有體制上的沖突;四是缺少立法。

  在我看來,一旦中央機關全面強力推行公車改革,以上四個原因都能對癥治療。這是因為,公車改革自上而下強力推動,不但能通過立法對公車進行統(tǒng)一規(guī)范,讓公車改革走法治化道路,而且能夠尊重民意、吸收民智,以民主決策、民主監(jiān)督來保障公車改革科學推進。

  有人用三個“不”字來總結某些地方的公車改革現(xiàn)狀:操作不透明、內容不科學、程序不公開。這三個“不”字也可以歸結于兩點:缺少民主,缺少法治。缺少民主,是說各地在試點車改時,改革方案不問民意,改革過程“偷偷摸摸”,這才出現(xiàn)了按級別高低發(fā)放高額車補的“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車改現(xiàn)象。

  缺少法治,是說至今沒有一部權威法律來規(guī)范公車管理。盡管早在1994年就發(fā)布了《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guī)定》,但幾乎對公車沒有起到多少實質約束。

  我以為,在發(fā)改委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的同時,全國人大也應行動起來對公車改革進行立法調研,尤其是,車改模式的選擇、適用范圍的確定、公車管理細則及貨幣補貼標準等關鍵問題,理應成為立法調研的重點。

  中央機關公車改革能否成為改革榜樣?不僅在于中央機關改革的自覺性,更在于全國人大的立法和監(jiān)督。在發(fā)達國家,類似增減政府機關公務開支的變動,都必須經過公示——召開市民聽證會——議會討論表決的“三部曲”,而不可能由政府機關自己決定自己花多少錢。顯然,我們的公車改革最好也能借鑒這種模式,讓公眾、人大在公車改革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公車改革的嘗試斷斷續(xù)續(xù)走了十多年,公車濫用現(xiàn)象不僅沒有被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充分說明公車改革的方向搞反了,改革理應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如果早幾年中央機關就全面進行公車改革,有統(tǒng)一的法律來規(guī)范,有統(tǒng)一的監(jiān)管,對省級政府和基層政府進行示范和指導,或許公車濫用就不會愈演愈烈了。

  據(jù)報道,北京公車改革十年仍在原地踏步,車改依然沒有明確時間表,這就讓人對公車改革的效率和決心產生擔憂,但愿中央機關公車改革能鞭策地方車改前行。我以為,中央機關車改首先要明確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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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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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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