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許多地方進行公務車使用改革,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低調(diào)。不僅不公開,不見報,不接受記者采訪,連當?shù)乩习傩找膊恢馈=蚴泄珓哲嚱y(tǒng)一張貼“公務用車”標志工作啟動,由市紀委副書記黃毅明和幾名交警守在主要路口查公車。(5月11日《瀟湘晨報》)
公車改革為何像鬼子進村——“悄悄地進去,打槍的不要”?這里有設計者的苦心,他們是吸取了其他地方公車改革“見光死”的教訓,所以悄悄進行。公車改革的初衷是好的,方向是對的,但公車改革“見光死”怪現(xiàn)象為何屢屢發(fā)生呢?
公車改革“見光死”是什么意思?就是改革方案一旦被老百姓知道,特別是被記者知道,捅上媒體,就會成為輿論關(guān)注的熱點,甚至引起公眾的批評,終于讓已經(jīng)進行的改革難以繼續(xù)推進,甚至半途而廢了。這是有事實可證的。去年,杭州車改官員最高月補2600元引起公眾反對后,媒體更爆出遼陽宏偉區(qū)車改后書記、區(qū)長每年車補7.6萬元,弓長嶺區(qū)委書記、區(qū)長每年車補8萬元的驚天數(shù)字,于是全國輿論嘩然,最后兩區(qū)車補停發(fā),從此再無車改,一夜回到“解放前”。
對此,官方真的覺得很冤。公車使用是“三公消費”的大頭,呼吁改革的聲音一直很強烈,可就是沒有地方試水,F(xiàn)在有幾個地方進行探索,剛一露頭,就遭遇暴風雨般的批評,誰還愿意搞改革?不如繼續(xù)吃大鍋飯。何況,現(xiàn)在這個方案已經(jīng)為老百姓省下了大筆錢,例如杭州公車支出就下降了32%,而年補貼8萬元的遼陽,人家原來年支出14萬元呢。為你們省了錢,還要被批評,太讓官員傷心了。正因為如此,才有專家呼吁,為了車改順利進行,民眾要用積極的心態(tài)評價改革,媒體則要持寬容的心態(tài)。
民眾和媒體錯了嗎?他們應該對車改“見光死”負責嗎?公車使用的是納稅人的錢,納稅人有權(quán)要求公仆進行車改,以節(jié)省開支;同時對車改方案不僅有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更具有決定權(quán)。他們不僅可以說三道四,而且可以要求重新制定方案,甚至推倒官員的方案,直接由納稅人組織制定方案讓官員執(zhí)行,F(xiàn)在,人民群眾對車改方案一提出意見,官員就有意見,甚至就不改革,走回頭路,難道總要靠納稅人的不斷退讓來贖買官員?
公車改革不能由被改革者主宰,也不一定需要被改革者叫好。這和我們對權(quán)力的監(jiān)督是一樣的道理。在官員財產(chǎn)申報問題上,也有人主張對各地的試點都要包容、鼓勵而不能批評,否則官員就不試點。問題的根子也在這里:財產(chǎn)申報要得到官員的同意,要讓官員滿意、高興,于是不能批評,一批評他們就不干了,我們也沒有辦法。這不是顛倒了嗎?究竟誰是國家的主人,究竟誰監(jiān)督誰,究竟應該讓誰滿意?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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