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7年,是一個對后世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的年份。這一年農(nóng)歷正月,36歲的宋英宗病逝,20歲的皇太子趙頊當了皇帝,是為宋神宗。這時,北宋王朝已過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血氣方剛,總是想做些事情的。
他想到了王安石。
王安石也是一個志向非凡的人。
他曾給仁宗皇帝上過萬言書,可交上去以后就沒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時機未到。于是,他一次次謝絕了朝廷的任命,繼續(xù)在地方官任上韜光養(yǎng)晦,并種他的“試驗田”。在王安石看來,做什么官并不要緊,要緊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寧肯在地方上做一個能做事的小官。
王安石“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實實在在地為民辦事。更重要的是,他還“貸谷與民,出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這其實就是他后來變法的預演了。這樣一來,當王安石官至宰相,改革變法時機成熟時,王安石就有了足夠的思想、理論和實踐準備。
就說免役法,它是針對差役法的改革。差役,其實就是義務勞動。事實上宋代的力役,種類也實在太多。麻煩在于,“役有輕重勞逸之不齊,人有貧富強弱之不一”,因此,有錢有勢的縉紳人家服輕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負擔全部落在孤苦無告的貧民身上。
王安石的辦法是改“派役”為“雇役”,即民眾將其應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錢”交給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這樣做有三個好處:第一,農(nóng)民出錢不出力,不耽誤生產(chǎn);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錢(原來不服役的官戶、寺觀出一半,叫“助役錢”),比較公道;第三,社會上的閑散無業(yè)人員找到了差事。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沒有想到,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敗涂地。在變法期間,甚至發(fā)生了東明縣農(nóng)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情。王安石最后背著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
那么,變法的結(jié)局為什么會是這樣?
原來,王安石是一個動機至上主義者。在他看來,只要有一個好的動機,并堅持不懈,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效果。因此,面對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詰難,王安石咬緊牙關(guān)不松口:“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蓖醢彩踔翐P言:“當世人不知我,后世人當謝我!庇写诵拍,在他看來,即便民眾的利益受到一些損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
而最重要的原因,是王安石怎么也想不到他搞的改革幫了腐敗的忙!
比如青苗法。其實,青苗法應該是新法中最能兼顧國家和民眾利益的一種了。一年當中,農(nóng)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時,秋糧已經(jīng)吃完,夏糧尚未收獲,正所謂“青黃不接”。于是那些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就在這個時候借錢借糧給農(nóng)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后,加息償還。利息當然是很高的,是一種高利貸。還錢還糧也一般不成問題,因為有地里的青苗作擔保,是一種“抵押貸款”。當然,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農(nóng)民就只好賣地了。
而青苗法,就是由國家替代富戶來發(fā)放這種“抵押貸款”,即在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nóng)民貸款,秋后再連本帶息一并歸還。所定的利息,自然較富戶為低。這樣做的好處,是既可免除農(nóng)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也能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然而實際操作下來的結(jié)果卻極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jīng)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fā)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fā)放一次貸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jié)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nóng)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于執(zhí)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還要高。
利息高不說,手續(xù)還麻煩。過去,農(nóng)民向富戶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后來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后要審批。道道手續(xù),都要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
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guī)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更是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于是,不但貧下中農(nóng),就連富裕中農(nóng)和富農(nóng)、地主,也得“奉旨貸款”。
結(jié)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
市易法也一樣。熙寧五年(1072年),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制,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售,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體辦法,是由朝廷設立“市易司”,控制商業(yè)貿(mào)易。這個辦法,是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只不過并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
但這樣一來,所謂“市易司”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yè)”,而且是“壟斷企業(yè)”了。
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后來就變成了最大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
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污吏害怕改革。他們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不做。相反,只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比方說,朝廷要征兵,他們就收征兵費;要辦學,他們就收辦學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只要上面一聲令下,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所始料未及的。(易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