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1》2010年4月7日完成臺本
——豐田汽車:同“病”不同“治”!
主持人(李小萌):
歡迎來到《新聞1+1》。
今天我們來關(guān)注豐田召回事件最新進展,確實這件事在這段時間不斷地有進展,也不斷地有變數(shù),開始在美國進行召回,然后在中國進行召回,在美國對消費者進行賠償,后來在承諾在中國的浙江省對消費者進行賠償,不過這兩天媒體發(fā)現(xiàn),對于在浙江的賠償問題上,豐田似乎有點猶豫,有點出爾反爾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先來看短片。
(播放短片)
徐建明(浙江省消保委秘書長):
對RAV4汽車可根據(jù)消費者的需求,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對已向浙江省各級消保委投訴的消費者,一汽豐田接受浙江省消保委的調(diào)處。
解說:
豐田,浙江工商局,最近這兩方的較量頗為引人注目。這兩天豐田有關(guān)人士接受媒體采訪時否認要對浙江消費者進行賠償?shù)恼f法流傳甚廣。
讓本看似塵埃落定的事件陡生波瀾,也正因此,今天下午兩點,浙江省工商局就豐田汽車召回事件召開的情況通報會備受關(guān)注。
鄭宇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他們告訴我們,這是由于語言溝通不全面所造成的誤解,我愿意相信這是一種誤解。但是我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現(xiàn)類似的誤解,謝謝。
解說:
鄭宇民,浙江省工商局局長,人們開始熟悉這個名字是從3月14號開始的,自從召回事件發(fā)現(xiàn)以來,豐田在中國市場一直差別化對待,只道歉不賠償,3月14號,浙江省工商局特意挑選了這個消費者權(quán)益日前一天的日子,首個站出來,舉起了維護消費者權(quán)益的大旗。鄭宇民代表官方發(fā)言,被媒體評價為“炮轟豐田”。
鄭宇民:
為什么“同聲不同步”,為什么“同病不同治”,為什么“同損不同賠”,為什么“同命不同權(quán)”。
解說:
此后,浙江省工商局依托兩部地方性法規(guī),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辦法,和浙江三包商品目錄,對豐田提出五項要求,包括賠償。
鄭宇民:
盡快實施召回并承擔召回的賠償,豐田公司主動上門召回車輛,確定召回時間表,公布召回問題汽車的信息。在召回維修階段影響車主使用的,應該提供同車型號車輛供車主使用。
解說:
賠償要求提出整整一周后,3月22號,豐田第一次正面進行了回應。
一汽豐田銷售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松木秀明來到杭州,與浙江省工商局官員進行了長達五個小時的閉門會談。雖然最終,豐田公司接受了制定時間表,上門召回,提供代步車和允許全額退車等四項要求,但在真金白銀的賠償問題上卻絲毫不肯退讓,宣判陷入僵局。
邱寶昌(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律師團團長):
實際上我認為這是,國家行政部門第一次在豐田事件的明確表態(tài),是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guān),是保護了7000多用戶的利益,不僅僅是7000多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通知和明確地態(tài)度,對所有的經(jīng)銷商,所有的廠家,都是一種震懾。
解說:
作為豐田公司的對手,浙江省工商局手中有著一枚籌碼,就是全國最高的人均汽車擁有量。
在宣布召回的75000多輛RV4的汽車中,十分之一都是浙江的,一周以后,3月29號,局面果然出現(xiàn)轉(zhuǎn)機,雙方第二次的談判中,一汽豐田最終同意全部接受五項賠償要求,這個歡喜鼓舞的消息在談判后的兩個小時內(nèi),就被浙江省工商局迅速掛到自己的官網(wǎng)的首頁上,國內(nèi)首個召回賠償就此誕生。
字幕提示:2010年3月30日 新聞
主持人:
在豐田汽車召回事件發(fā)生之后,豐田對美國的消費者是給予了上門維修和交通費、誤工費等方面的補償,然而對中國消費者的賠償要求卻一直不予理睬。昨天豐田終于作出讓步,首次承諾賠償浙江消費者的損失。
解說:
但僅僅過了兩天,戲劇性的一幕發(fā)生了。豐田突然調(diào)轉(zhuǎn)了口風,松木秀明在接受媒體采訪的時候表示,稱不會對召回車輛車主給予額外的經(jīng)濟賠償,包括浙江地區(qū)車主,并提出了一個三選一的替代方案。
鄭宇民:
一個企業(yè)出現(xiàn)一些問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現(xiàn)這些問題,你做了承諾又來反悔,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失信。
解說:
至此似乎本已經(jīng)柳暗花明的維權(quán)事件突然又遭遇了峰回路轉(zhuǎn)。對此,一汽豐田方面并沒有作出進一步地說明,倒是在今天的通報會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透露了詳情。
鄭宇民:
松木秀明這樣說,我們不敢相信,如果他真說了,可能的情況是,一,他不懂中文。二,他不愿承擔。三,他內(nèi)部體制混亂。我愿意相信這是一種誤解,但是我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現(xiàn)類似的誤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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