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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媒體報道,國家發(fā)改委正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調(diào)查研究,促進此項工作加快推進。
取消專車,不僅將極大地減少對于公車的濫用,節(jié)約公車的花銷和成本,而且對于長久被公車隔離的干群關系來說,倒不失為一個重新彌合的最佳契機。不過,公車改革的成本究竟有無預算?如何制定補貼額度等等話題,依舊制約著這一政策的最終實施……
建議1
省錢才是硬道理
公車改革,必須緊緊圍繞一個“錢”字來進行。
我們有必要借鑒所謂“國際慣例”,為公車支出設定一個比較合理的金額,然后在提供給人大的預算報告中專門列出,在審議通過后實施,并制定明確罰則?紤]到一下子削減太多支出的難度,在詳細核算現(xiàn)有公車支出的基礎上,甚至可以考慮設置一個逐年遞減的緩沖期?偠灾痪湓,省錢才是硬道理,公車改革不能給納稅人省錢,那還是別折騰的好。
公車要想透明起來,首先需要公車支出透明起來,并配合以嚴格的審計監(jiān)督與公眾監(jiān)督——管住了錢也就管住了公車腐敗的命脈,節(jié)省了錢也就實現(xiàn)了公車改革的價值。
重要的是,要將公眾看得見的公車支出減少,作為一項嚴格的預算控制來要求,作為一項嚴厲的問責依據(jù)來考核;至于具體如何去改,其實倒完全可以交由各地政府去各顯神通。因為,“取消專車”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簡直易于反掌,管住錢、節(jié)省錢才是公車改革的終極追求所在。
建議2
先統(tǒng)一車補標準
車補標準是公車改革利益相關方和社會輿論最為關注的問題,也是人們判斷公車改革誠意幾何、是否正當?shù)淖钪匾獦顺。此前,各地進行公車貨幣化改革時所設車補標準高低不一,差距很大。比如杭州市車改,市局(副廳)級干部每月拿2600元車補,據(jù)杭州市發(fā)改委介紹,這個車補標準是經(jīng)過認真測算得出的,“正常情況下完全夠用”;而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qū)車改,區(qū)委書記和區(qū)長每年享受8萬元的車補待遇(后因遭輿論批評被叫停),平均每月6000多元,比有些白領的月收入還高,平均每個工作日300多元,怎么可能用得完?如此公車貨幣化改革被指“權力自肥”一點都不奇怪,其實質就是將原先“不落腰包的腐敗”落入個人腰包,完全背離了公車改革的本意。
車補標準似乎根本沒個準譜,這顯然是不行的。由此,筆者認為,車補需要一個相對統(tǒng)一的標準,這個標準不妨由中央有關部門牽頭,在廣泛征求民眾意見的基礎上,通過調(diào)查測算、嚴格論證確定。由于各地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人均收入差距較大,取消公車以后,公務員出行成本有所差別,因而車補標準也應當有所差別,比如明確規(guī)定各級官員的車補標準是當?shù)厝司杖氲亩嗌俦,確定一個計算公式,列出一個明細賬,將官員車補標準與當?shù)鼐用袢司杖胍灰粚,讓老百姓看得明白、便于監(jiān)督。
建議3
要敢于自斷其利
來自發(fā)改委的消息讓公眾看到了國家對公車改革的積極態(tài)度,但從1997年廣東就開始公車改革試點,到次年國家啟動部分中央機關的車改試點,從每年兩會到公共輿論,公車改革一直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幾乎每一次有關公車改革的風吹草動都會引曝輿論熱議,卻仍無確論。
我們知道,任何一項改革都知易行難,都不可避免地會因為既得利益者的阻撓而步履維艱。而公車改革其實已經(jīng)沒有什么問題可以研究的,最直接的問題無非就是拿出自斷其利的勇氣,勇敢地邁出這一步。
觀察
關鍵是制約權力
縱觀目前各地推行的一些公車改革,多以貨幣化形式進行,也就是給公務員發(fā)放高額交通補貼,一些處級干部甚至每月補貼高達3000元,因此被質疑為金錢瓜分盛宴。而在各地總結成績,亮出節(jié)省開支時,少有詳細列表,僅是今年公車消費總數(shù)對比去年的總數(shù)。這其中,忽略了一個最關鍵數(shù)據(jù)的去向:公車消耗中的三分之二不合理支出。改革本應該先把這三分之二水分擠出來,然后再比較改革前后的費用支出是否有節(jié)省。
其實,公車改革,并不僅僅是節(jié)省財政開支。因為公車浪費的實質,不是個簡單的經(jīng)濟問題,而是個權力問題,所以,改革首要解決的,是規(guī)范和約束官員手中一些不合理的權力。而對權力的制約,顯然離不開公眾的參與。
看看國外對公務車管理的經(jīng)驗。瑞典用電腦幫忙遏制公車私用,車載的“公務”、“私車”按鈕,必須按下一個汽車才能啟動;博茨瓦納的公務車車牌為“紅底白字”,以與民用車區(qū)分,使用的是另類粉紅色汽油,休息日提供這種汽油的加油站都休息,公務車無法加油,連總統(tǒng)也不例外;韓國首都首爾就4輛“官車”,市長一輛,三位副市長各一輛,在完成一天公務后,“官車”必須返回市政府并登記就位。相比現(xiàn)在一些地方推行的紛繁復雜的貨幣化車改方案,這些政策是不是簡單易行得多,而這些政策的方向無一不是以制約權力來減少公車的使用,并最大程度發(fā)揮民眾的監(jiān)督和參與功能。正因此,意大利錫耶納市市長布贊卡,因為用公車到碼頭接了一趟妻子,而被判刑半年。
公車改革勢在必行,也是民心所向。但改革不能僅是官智的孤軍奮戰(zhàn),而應該是與民意民智的良性互動。唯有改革的“方向盤”上站滿了公眾,改革才能獲得最大的推動力,也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評判
重在監(jiān)管制度
公車究竟該如何改革,我等并非專家,不能提出具體或直接的措施。然而在筆者看來,公車改革的重中之重應在于建立能夠發(fā)揮效用的并且強有力的監(jiān)管制度。任何改革沒有強有力的監(jiān)督制度作保證,改革必將走入死胡同;任何制度缺少了強有力的監(jiān)管機制,就失去了正常運轉的框架支撐——就如同沒有地基作保證的房屋經(jīng)不起地震的考驗,而沒有夯實的地基同樣起不到維護房屋穩(wěn)定的作用。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稱,我國公車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公務用車費用高,財政負擔沉重;其次公車私用現(xiàn)象嚴重;同時,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最后是公車使用效率低,浪費驚人——這一切均源于監(jiān)管機制沒有發(fā)揮作用。
公車改革若是不跳出自查自糾的桎梏,最終的改革依然會不盡如人意。一方面,公車改革已經(jīng)刻不容緩,在公車領域雖不至于出現(xiàn)極大的腐敗問題,但是不顧及成本的使用公車,那就不單是浪費財政的問題,而公車改革就應該讓納稅人知曉公車的使用情況。
公車改革不能習慣性繞過納稅人,只有建立相配套的監(jiān)管機制,讓納稅人享有監(jiān)督義務,公車改革才算邁對了第一步。
■延伸
公車改革屬“潛在”生產(chǎn)力
公車改革所涉非止廉潔勤政拷問,從本質意義上講,其實屬“潛在”生產(chǎn)力。
以2009年為例,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是68477億元,取專屬公車年均消費最低值6萬元來計算,全國廳局級年均公車消費在594億元以上。由于取消廳局級專屬公車無異于為國家增加594億元的年財政收入,稱其“潛在”生產(chǎn)力無疑頗顯貼切。誠然,為節(jié)約行政成本而大幅度減省必要性公車并指望地方行政正常運作或優(yōu)化,是不現(xiàn)實的。筆者以為,在取消廳局級專屬公車同時,務必根據(jù)各地實際情況必要性保留或者增加共用式公車,以確保地方行政正常運轉或優(yōu)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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