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
數以萬計的網絡小店里,“彤彤屋”曾不過是滄海一粟毫不起眼,現(xiàn)在這個廉價嬰兒用品網店卻讓眾多賣家如雷貫耳。她的主人本月中旬因“彤彤屋”偷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由此成為我國網店偷稅第一案的主角。
開個網店賺點小錢,低成本小風險,既不用工商注冊也不用稅務登記,這種起初有點玩票性質的業(yè)余愛好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主業(yè)。但誰也沒有想到,真的會有人因此而遭牢獄之罰!巴荨卑缸尵W店店主們打了個顫,網店繳稅時代大門正在開啟嗎?
按照中國互聯(lián)網絡信息中心最新發(fā)布的統(tǒng)計數據計算,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國網民人口總數已高達1.62億,僅次于美國,其中約有25.5%的網民使用網絡購物。也就是說,目前我國有4000多萬人在網絡上購買物品,其對應的稅收問題可見一斑。
來自國內最大電子商務平臺淘寶網的數據也說明,個人網絡交易的劇增正在成為不爭的事實。淘寶網今年一季度的公開財務報表顯示,截至今年3月31日,淘寶網的會員數已達到3510萬,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萬人,其中新增企業(yè)用戶僅2000多家,即絕大多數新增用戶是個人。
同時,淘寶網今年第一季度的網絡總成交額則已超過驚人的70億元,如果按照國家對商業(yè)性小規(guī)模納稅人核定的4%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繳而未繳的稅額近3億元。僅“彤彤屋”一案中,上海市稅務部門核定的稅款少繳額就約11萬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眾多網絡交易平臺上,一般的交易程序就是先申請賣家賬戶、進貨、拍照、上傳商品信息、繳納商品登錄費,然后回復買家留言、郵件確認交易,最后收款、發(fā)貨和繳納交易服務費。整個過程中,并沒有繳納稅款的環(huán)節(jié)。
如果嚴格按照我國稅法規(guī)定,個人網上開店至少涉及兩個方面的稅種,除了按照小規(guī)模納稅人4%的稅率繳納增值稅外,個人取得相應收入后還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上,不少交易網站的服務條款里也都注明了繳稅提醒,比如eBay易趣網的“用戶應按照國家的稅收規(guī)定,向相關部門繳納稅款”;淘寶網“用戶因進行交易、獲取有償服務或接觸淘寶網服務器而發(fā)生的所有應納稅賦,以及一切硬件、軟件、服務及其他方面的費用均由用戶負責支付”等。
但這些“網絡掌柜”們也承認,進入交易網站的企業(yè)用戶都需經過審核和驗證,公司銀行賬號與支付網賬號也是捆綁在一起的,工商稅務部門可輕易檢測其交易狀況;而浩如煙海的個人小賣家們實難一一監(jiān)測,所謂納稅只能靠其自覺,國家亦無強制其納稅的相關法規(guī)。
這種“網絡逃稅天堂”的狀況并非沒有引起注意。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陳學希提出盡快就電子商務稅收立法的建議,認為國家應盡快制訂電子商務稅務登記制度,進而對網上交易的商家收稅。
今年3月6日,商務部發(fā)布了《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指出,交易雙方應保存網上交易記錄,網上交易者應經工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注冊批準。
5月30日,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草案中也規(guī)定,利用互聯(lián)網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網站主頁面上公開經營主體信息、已取得的相應許可或者備案的證明、服務規(guī)則和服務流程等相應信息。也就是規(guī)定網上開店均應先辦營業(yè)執(zhí)照,但此項規(guī)定不對外地注冊用戶有效。
一經工商注冊,隨后而來的稅務登記也就在情理之中。盡管商務部和北京市信息辦都解釋說,政府部門對網上開店的管理尚在初步階段,工商登記的規(guī)定更多是對網上交易原則的倡導,而非強制性規(guī)定。但畢竟,這表明網店逃稅的現(xiàn)象已經納入有關部門的立法視野之中。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的一位財稅法專家接受采訪時也認為,網店納稅的管理難度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核查如此眾多的網絡賣家。如果依靠賣家自主申報,那么很可能像年所得12萬元納稅人自行申報個稅那樣,不僅效果難說,稅務機關還費力不討好;如果由稅務機關強制征稅,掌握眾多賣家的交易狀況并一一征收,顯然又超出了稅收管理能力。
“彤彤屋案”讓所有賣家對網絡交易納稅有了更直觀的認識。也許有人認為,林子里唱歌的鳥兒那么多,“彤彤屋”恰恰是那個吃了槍子的倒霉蛋。就像每一個新興市場的規(guī)范總滯后于其發(fā)展但終究不可或缺一樣,日益增大的網絡交易量、逐漸明晰的法律監(jiān)管規(guī)定,都將推動網店繳稅時代的來臨,大門的打開只不過是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