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言的觀念:“有其屋”是否要“買其屋”
“居者有其屋”是否“住者買其屋”,這不是個新問題。在“住房私有率世界第一”的背景下,討論這個問題就有了新的空間。以前,我們會說買房是緣于文化習慣和保障不足,可是面對如此之高的住房私有率,誰都會有一個直覺的反應:憑什么大家都買房,為什么就不讓我買房?
面對這樣的夢想,大道理顯得有些蒼白,我們不妨用數字來分析一下,這個夢想有沒有可能成為現實。
先說住房供應,看它能否滿足人口增長需求。我們以最近三年為例。從2002年底到2005年底,全國的城鎮(zhèn)人口凈增6000萬?墒,同期的城鎮(zhèn)商品房供應只有10億平方米。按照城市改造“拆一建二”的慣例,只能有5億平方米投放市場,按戶均90平方米,總共只能滿足550萬個家庭,這個數字,離6000萬新增人口,有著巨大的差距。當然,同期還有1億平方米經濟適用房上市,但基本上改變不了大局。這個落差必然導致城鎮(zhèn)人口的住房私有率持續(xù)大幅降低。
再說住房價格。巨大的住房供求矛盾,決定了商品房必然會變成一種價高者得的商品,它不可能降到人人都買得起的水平。不僅是新增城鎮(zhèn)居民中的大多數買不起房,老城鎮(zhèn)居民中的低收入階層,如果沒有參加房改,也將會買不起房。這些人要想買得起房,就只有依靠國家的福利政策。
國家有能力滿足這個需求嗎?我們不妨算一筆賬。據權威部門預測,到2010年,中國的城鎮(zhèn)人口還將新增1.2億。新增人口加上多年沉淀的無房人口,城鎮(zhèn)無房總人口將超過兩億,如果按照三口之家、戶均90平方米計算,至少需要再建60億平方米的住房。而同期商品房最多滿足三分之一的需求。也就是說,還有40億平方米要由國家提供,才能滿足“住者買其屋”的要求。40億平方米幾乎相當于中國城鎮(zhèn)住宅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從數量上來說,這絕對是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且根據這些年的經驗,如果用出售的方式解決低收入階層的住房,福利就很難真正到達低收入者的手中。
所以,住房私有率的降低是不可避免的趨勢。城鎮(zhèn)住房問題將有很大比例依靠租房解決。在這個過程中,努力推動政府多蓋一些面積不大、功能完善的廉租房,才是“居者有其屋”的正確方向。
制度的欠缺:公共住房是建設短板
美國,68%;英國,67%;德國,42%?纯粗袊81.62%的住房私有率,未免有些詫異。
發(fā)達國家如此低的住房私有率能說明什么?這些國家的就業(yè)流動是常態(tài),為了可能的發(fā)展機遇,歐美人士習慣了不買房。但是這只是直觀的感覺,由于擁有成熟健全的住房保障體系,不僅不愁找不到可租的房子,而且房價保持著相對平穩(wěn),租房買房的成本比較只有些微差別。丹麥的做法更徹底:全民租房——主要是向政府租。
計劃經濟條件下,中國實施的是福利化分配方式,住房是全民的福利品;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住房制度改革,對于有支付能力的居民,要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對于低收入家庭,政府通過住房保障,解決其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81.62%的住房私有率,根源就在于住房保障制度的欠缺。經濟適用房不但被指“變味”且供給速度明顯滯后,廉租房則更為稀缺。這就迫使中低收入者不得不在商品房市場解決住房,越來越多的“房奴”便是最有力的證明。
滿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廉租房同樣可以制約房價的非理性上漲。媒體公布的公式稱,廉租房與房價呈反比關系。廉租房的供給每增加5%,就會迫使房價下降3%~4%,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老百姓。
從1998年提出建立廉租房制度,到2003年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中國291個地級以上城市中已有221個城市在去年年底前實施了廉租住房制度,但是70個城市的空白仍然暴露出資金上的無奈。原來的財政體系中,社會保障重在保吃穿、保就業(yè)、保養(yǎng)老,而住房并沒有納入預算科目。再加上商業(yè)地產帶來的收入,這些都令地方政府忽視公共住房建設。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教授認為,加強公共住房制度建設,逐步解決中低收入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是政府不可推卸的社會責任,也是確保商品住宅市場按市場規(guī)律運作的基礎。
住宅市場成熟的地區(qū),政府均將持續(xù)供應可負擔住宅(即廉租房)列為重要的施政目標,比如倫敦2004年的新規(guī)劃要求中心區(qū)新增房屋的1/4為可負擔用房。事實上,這種制度設計是一種多贏,低收入者可以借助安定的生活實現地位的提升,城市也通過不斷獲得低價勞動力而維持競爭力,而先租后售的做法同樣可以回籠資金。(錢飛鳴 苗凡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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