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一名連云港市民在營業(yè)廳辦理用電業(yè)務。當日,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10月9日至21日。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制度是指將現(xiàn)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電力消費量分段定價,居民用電越多,支付的電價水平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新華社發(fā)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9日公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多位電力專業(yè)人士認為,這意味著以理順電力價格為核心的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突破,有利于糾正長期以來我國低電價體制,在有助于推動節(jié)能減排的同時,確保對低收入群體的公平。
但專家同時指出,電價增收中的一部分將由電網(wǎng)補貼給發(fā)電企業(yè),對電力企業(yè)構成一定的利好,但利好程度有限。每月新增加的支出也屬于居民可承受的范圍,對當前通貨膨脹和居民生活壓力影響不大。
電價實行分檔累進遞增
我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電價的政策醞釀已久。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居民階梯電價將劃分三個檔次,電價實行分檔累進遞增,第一檔電量按照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確定,這就意味著大多數(shù)居民的用電價格將保持基本穩(wěn)定;第二檔電量反映用戶的正常合理用電需求;第三檔電量體現(xiàn)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
《征求意見稿》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方案一為:第一檔電量按全國平均為110度標準計算,其覆蓋率達到70%,即全國月用電量在110度以內的居民家庭戶數(shù)占總居民家庭戶數(shù)的比例達到70%,起步階段電價保持基本穩(wěn)定;第二檔電量按覆蓋9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全國平均為210度,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5分錢;第三檔為210度以上,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0.2元;
方案二為:第一檔電量按覆蓋80%率確定為全國平均為140度,起步階段電價每千瓦時提高1分錢;第二檔電量按覆蓋95%率確定為全國平均為270度,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5分錢;第三檔為270度以上,起步階段提價標準不低于每千瓦時0.2元。
一部分增收或直補電企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實行階梯電價政策后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電網(wǎng)企業(yè),包括三方面:彌補節(jié)能減排等環(huán)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脫硫成本增加等;用于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彌補由于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wǎng)企業(yè)購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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