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5日電 據(jù)法制晚報報道,今天上午11時,饒穎訴趙忠祥案有新進展。饒穎提出對“錄音證據(jù)”進行鑒定,但海淀法院駁回這一請求。理由是,原告饒穎已經(jīng)完成舉證責任。
法庭上,饒穎的律師認為,在以前的庭審中被告趙忠祥一方,曾經(jīng)對“錄音證據(jù)”提出質(zhì)疑,所以,饒穎這次提出鑒定是有理由的。但是,法院最終還是沒有同意饒穎的這一要求。
趙忠祥已于7月28日向海淀法院申請進行筆跡鑒定。海淀法院同意了趙忠祥的申請,筆跡鑒定由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進行并作出最后的鑒定結論。據(jù)海淀法院的法官介紹,要進行筆跡鑒定,趙忠祥必須提供自己以前的手寫材料,可能還會被要求按照饒穎所出示的欠條上的內(nèi)容抄寫一遍。
在法庭上,饒穎提出如果要趙忠祥當場書寫,她自己必須在場。稍后,饒穎再次提出要求法庭進行錄音鑒定。
7月26日,海淀法院公開審理了饒穎訴趙忠祥欠款案,在法庭上,趙忠祥的律師王富稱趙根本就不認識饒穎,更不可能欠饒穎的錢,而饒穎在法庭上出示了本案的重要證據(jù),趙忠祥親筆書寫的欠條,趙忠祥的律師王富當庭對該欠條的真實性表示質(zhì)疑,認為自己的當事人不可能寫下這張欠條,該欠條是偽造的,饒穎對王富的質(zhì)疑作出回應:如果不相信可以進行筆跡鑒定。(王曉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