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日電 法制日報消息,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截至到12月31日,全國法院已清理舊存和新增超期羈押案件873件2432人,除法定事由外,超期羈押案件已清理完畢,實現(xiàn)了2004年底前全部清理完畢超期羈押案件的目標。
報道指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密切關(guān)注這項工作的進展,最近作出指示:清理超期羈押是司法領(lǐng)域人權(quán)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這項工作意義重大,希望2005年要堅持下去。
2003年,全國法院將清理超期羈押案件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04年以來,為防止超期羈押案件反彈,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采取措施,加強審限管理,切實防止發(fā)生邊清邊超問題,確保審判工作實現(xiàn)良性循環(huán)。過去一年中,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在日常審判工作中抓緊落實相關(guān)各項工作要求,堅持對全國法院超期羈押的情況實行周報制度,做到月月清、月月結(jié),最高人民法院每月定期向全國法院發(fā)布《全國法院超期羈押案件情況月報》。(鄭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