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些地方電視臺綜藝節(jié)目的整人招數(shù),《快樂大本營》里李湘就曾經(jīng)將一杯添加了芥末、辣醬、胡椒粉,說不清什么顏色也說不清什么滋味的“飲料”獻給嘉賓喝,結(jié)果可想而知,那打扮得一絲不茍的小明星瞬間便現(xiàn)了原形,狼狽得早已顧不上整理妝容。這兩天,看各媒體的娛樂記者炒完了高峰的“私生子”,又跑去追著侯耀文逼問“你前妻是不是嫁給了戴志誠”,而靠嘴吃飯的侯耀文此時竟然只剩下了“?啊……”的份兒,想必侯老師也體會到被逼當(dāng)眾表演吞苦酒的滋味了吧?
一樁在社會新聞版上原本連豆腐塊都登不上的普通離婚事件,因為當(dāng)事人———相聲演員侯耀文、戴志誠以及女演員袁茵的特殊身份,而得以在娛樂版上占據(jù)了頭條位置,而且按常規(guī)來說,這將是很長時間內(nèi)的一個熱點。就像林憶蓮近幾個月出現(xiàn)在任何場合,被問的總是同樣一句話:你和李宗盛離婚后心情如何?侯耀文面臨的問題只不過更尷尬一些,因為他必須沒完沒了地回答關(guān)于前妻是否“出墻”的疑問。
我們可以指責(zé)明星的感情泛濫、隨便、不負責(zé)任,也可以說離婚在時下早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但10年婚姻一朝破裂,無論對普通人還是對明星來說,都算得上一杯難咽的苦酒。不同的是,普通人可以藏在無人的角落獨自品嘗苦酒,就像野獸也懂得躲起來偷偷舔自己的傷口,而明星做不到,想藏起來的傷疤總有人把它扒開,那杯苦酒也必得端到眾人面前當(dāng)眾喝下,還偏偏有人會窮追不舍、雪上加霜地追問究竟有多苦。其實很多人關(guān)心的并不是苦酒的滋味,而是像欣賞小明星在整人游戲中擠眉弄眼的一臉苦相一樣,將明星的另一面諸如痛苦、郁悶、流淚或者憤怒等等挖掘出來,以做談資甚至娛樂的素材。
在口口相傳當(dāng)中,明星們的婚姻早已不是個人的事,而演變成了一場供大眾娛樂的秀,侯耀文現(xiàn)在被迫參與表演的就是一場典型的離婚秀。或許有些殘酷,或許我們該呼吁媒體更厚道些,但事實是,在踏入演藝圈之前,明星們早該想到了這些必須付出的代價:時間、自由以及隱私。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