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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37人死亡 北京密云踩踏事故責任人13日受審

2004年10月11日 06:57

  中新網(wǎng)10月11日電 北京市密云彩虹橋“2·5”特大傷亡事故案,將于13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新京報報道,今年2月5日晚7時45分,密云縣在密虹公園舉辦迎春燈展過程中,由于領導管理責任不落實,導致彩虹橋上游人擁擠、踩踏,造成37人死亡、多人受傷。

  經(jīng)查,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是,負責重點部位彩虹橋保衛(wèi)工作的密云縣城關派出所,沒有履行安全保衛(wèi)職責,有關人員擅自壓縮值勤人員、推遲上崗時間;燈展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安全保衛(wèi)方案不落實,有關部門職責落實不到位等。

  2月10日,北京市檢成立專案組對城關派出所原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進行立案偵查,并對其刑事拘留。

  2月24日,市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孫勇、陳百年實施逮捕。8月24日,市檢二分院對孫勇、陳百年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向市二中院提起公訴。(陳俊杰)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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