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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分析:富人究竟能把中國村民選舉帶向何方?

2003年09月12日 09:20

  中新網9月12日電 花近200萬元競選村官的主角之一———山西省河津市老窯頭村村委會主任候選人王玉峰本周在中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夜話》中露面,使得“天價競選村官事件”再次成為媒體焦點。人民日報·華東新聞今天刊文說,公眾的關注多集中在王玉峰們是否賄選,并且派生出一個疑問:富人究竟能把村民選舉帶向何方?

  文章說,在小老板數以百萬計的富裕的浙江鄉(xiāng)村,財富力量對村民選舉的滲透已有相當時日。今年8月19日網上一篇題為《“先富群體”競選“村官”現象的調查與思考》一文透露,2002年,浙江省有近4萬個村完成了第六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越來越多富裕起來的村民積極參加村官競選,且當選比例較高。據初步統(tǒng)計,該省新當選13萬多名村委會成員中,“先富群體”約占30%。在富裕的義烏、永康、東陽、瑞安等地,當選比例更是高達60%。

  該調查報告作者周炳泉將“先富群體”的競選手段總結為以下這幾條:一是捐資村辦公益事業(yè);二是公開競選承諾,不要報酬、發(fā)展集體經濟;三是采用經濟公關手段,送錢、送物,或請客吃飯拉票;四是成立競選班子,有組織地開展競選活動。

  人們擔心在財富力量向村民選舉滲透的過程中,基層民主選舉是否會走偏?王玉峰們會不會為了賺回在競選中的投資,而在日后通過權錢結合的方式以變本加厲地為自己謀私利。

  文章認為,這樣的擔心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眼下社會監(jiān)督力量的缺位,以及村民自治民主制度的有待完善。

  文章也指出,鼓勵先富者積極參與村官競選,成為領著村民致富的帶頭人,并不意味著只有富人才可能推動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當王玉峰在央視節(jié)目中,面向公眾敘說他以百萬巨資競選村官的秘密時,江蘇射陽縣出臺了一個相當具有社會轟動效應的紅頭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為選拔村干部制定了一項新標準———年收入達10萬元才能當村官。射陽的做法非但不可能推動當地基層民主選舉,相反會遏制當地村民對民主選舉的積極性。因為,他們把選舉和被選舉權看成了起獎懲作用的物質籌碼,而非不可侵犯的人身權利。而且,這明顯違法的規(guī)定,居然出自政府制定的政策,這倒是比王玉峰們的當選更令人憂慮。(記者郝洪)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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