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辦簽證須留意護照有效期
●事情經過:2010年2月22日,羅某與某國際旅行社簽訂了2月27日出發(fā)的泰國游合同,交納1899元團費,并按旅行社要求提交了護照。出發(fā)前26日晚上羅某被告知必須提供半年以上有效期的護照,由于其護照到7月到期,因此無法辦理出國游鑒證。旅行社表示已為羅某此次的行程辦理了機票、訂房等業(yè)務,無法全額退還團費,要扣取相應的業(yè)務損失費。羅某認為旅行社未盡提醒、查驗客人證件是否有效的義務,應承擔責任,要求全額退還團費。
處理結果
經調查,旅行社在雙方簽名確認的行程表上對游客須提供半年以上有效護照辦理出國游問題作了溫馨提示,由于客人沒細看合同約定,加上前臺收客人員工作疏忽,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建議旅行社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并加強對前臺收客人員的業(yè)務培訓;游客方面在報名參團時應特別留意行程表上旅行社備注部分作出的溫馨提示。
★記者支招
很多國家或地區(qū)在管理入境游客方面,都要求提供半年以上有效護照,因此無論你打算要出境到哪里玩,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檢查自己的證件是否齊全、是否都處于合格的有效期內。還有的游客在出游時認為有的國家或地區(qū)可以落地簽而不辦理簽注,往往這樣也會出現萬一被拒簽的問題,因此建議有時間辦理簽注的,還是應該先將簽注辦好,以免上了飛機才發(fā)現麻煩。
案例8
旅行社拖延返還游客保證金
●事情經過:陳某一家6人參加了某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歐洲10天游。報名時,按旅行社的要求交納了每人5萬元的出國保證金,并承諾返程后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陳某等人行程結束已一個多月,多次催促旅行社退還交納的30萬元保證金,旅行社以財務制度問題等原因延遲歸還時間。陳某表示,由于旅行社未及時歸還30萬元,對其個人資金流轉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請求旅游質監(jiān)所責成旅行社歸還保證金并作出相應賠償。
處理結果
旅游保證金是游客與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的協議,屬于民事經濟糾紛,《旅行社條例》對此沒有相應處理條款。旅游質監(jiān)所只能作相應的協調,經調解,旅行社歸還陳某一家6人30萬元保證金。質監(jiān)所認為:旅行社這種行為影響了自身的信譽,造成旅游消費者今后對其失去信心,不利于旅行社長期發(fā)展。
★記者支招
遇到《旅行社條例》無法解決的問題應該怎么辦?第一時間就要找消費者協會,因為保證金往往是旅行社為了確保游客在出境旅游期間不發(fā)生逃逸的事情而收取的,這部分本身就不是合同中的規(guī)定,應該算是旅行社為保障自身權益的附加條款。應該嘗試通過消協解決,如果無法解決,另外再嘗試提起民事訴訟。
●事情經過:陳某一家6人參加了某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歐洲10天游。報名時,按旅行社的要求交納了每人5萬元的出國保證金,并承諾返程后七個工作日內退還。陳某等人行程結束已一個多月,多次催促旅行社退還交納的30萬元保證金,旅行社以財務制度問題等原因延遲歸還時間。陳某表示,由于旅行社未及時歸還30萬元,對其個人資金流轉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請求旅游質監(jiān)所責成旅行社歸還保證金并作出相應賠償。
處理結果
旅游保證金是游客與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的協議,屬于民事經濟糾紛,《旅行社條例》對此沒有相應處理條款。旅游質監(jiān)所只能作相應的協調,經調解,旅行社歸還陳某一家6人30萬元保證金。質監(jiān)所認為:旅行社這種行為影響了自身的信譽,造成旅游消費者今后對其失去信心,不利于旅行社長期發(fā)展。
★記者支招
遇到《旅行社條例》無法解決的問題應該怎么辦?第一時間就要找消費者協會,因為保證金往往是旅行社為了確保游客在出境旅游期間不發(fā)生逃逸的事情而收取的,這部分本身就不是合同中的規(guī)定,應該算是旅行社為保障自身權益的附加條款。應該嘗試通過消協解決,如果無法解決,另外再嘗試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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