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一名擁有加拿大綠卡的閩籍年輕女子,答應嫁給紐約一位華人男子并在華埠酒樓擺了喜宴,但她拿走數萬元禮金后卻拒絕結婚。男方認為該女子以假結婚為名義進行詐騙,考慮對這位“逃婚新娘”采取法律行動。對此,有律師指出,擺喜酒結婚這樣的中國傳統(tǒng)習俗,在美國并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據男方家屬所述,男方是閩籍年輕男子,擁有美國綠卡,他經親友介紹認識了該名20多歲的女子,男方抱著真結婚的心態(tài)對待兩人關系。但是擺了喜宴,喝了喜酒后,“新娘”竟然逃跑了。
男方家屬表示,在兩人的交往過程中,男方知道該女子通過假結婚嫁到加拿大,當時仍然是已婚狀態(tài),不過該女子表示她會跟現任“丈夫”離婚,然后與男方結婚。男方相信了她的話,并認為他們兩人之間有真感情,因此在女子仍未解除婚姻關系時,仍繼續(xù)交往,并準備兩人的婚禮。
男方家屬說,擺酒席之前,女子說她母親生病,向男方要錢,男方于是把1萬元匯到她在加拿大的戶頭。男方在紐約華埠中餐廳辦喜宴,以中國傳統(tǒng)方式結婚,還把4萬元禮金匯往“新娘”的加拿大帳戶。但是,事情變了,“新娘”雖然與丈夫離了婚,但是卻不愿跟紐約的男子結婚。
稱被騙婚的紐約男子非常生氣,男方家屬8日向福建同鄉(xiāng)會法律顧問戴禺律師咨詢,問可以通過什么辦法向該女子追究責任。
戴禺指出,男方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局告發(fā)該女子,揭發(fā)該女子以“假結婚”進行詐騙,這樣她將來申請入籍時可能會受阻,加拿大移民局或許會進行調查,撤銷該女子的護照。由于事情發(fā)生在紐約市,男方也可以向紐約警察局投訴,喜宴照片資料和經過公證的男方陳述,都可以作為證據。
福建同鄉(xiāng)會法律顧問戴禺律師指出,在紐約市,男女雙方可以到市政府登記結婚,或在教堂由牧師主持婚禮,但是擺喜酒結婚這樣的中國傳統(tǒng)習俗,在美國不產生法律約束力。(記者林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