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飆車案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輿情分析師李永剛:
這是一樁在媒體和互聯網上被高倍放大的命案。肇事者的“富家子弟”身份,罔顧他人生命的飆車行為,其同伴冷漠狂妄的表情,加上杭州市警方首次通報稱肇事車速僅約每小時70公里,肇事者未被及時拘留,以及杭州媒體一度集體失聲,讓網民和公眾從悲痛走向集體憤怒。在網上,迅速出現一個流行新詞“欺實馬”,表現出網民對公權力的公信力的質疑和嘲弄;在網下,杭州市民自發(fā)到車禍現場點起蠟燭、獻上菊花,是憑悼更是一種意見的表達。
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出面表態(tài),杭州警方為輕率認定車速向公眾道歉,特別是113萬元巨額賠償協議,使得公眾的心理傷害和挫折感得到一定補償。
如何解決貧富差距和心理對立,如何維護司法公正、社會公平與正義?這些問題仍有可能成為下一個輿情熱點的主題。
河南鄭州市副局長“替誰說話”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輿情分析師王俊嶺:
當地政府涉嫌違規(guī)的行為已經激起了廣泛質疑,逯軍的驚人之語不僅沒有消除媒體和公眾的疑問,反而似乎“坐實”了種種猜忌。
值得慶幸的是,當地政府采用了低調而簡潔的處理手法,將逯軍停職調查,果斷切割,而不是像另一些地方政府遇事總要下意識地為自己的官員辯白修飾。這就避免了“越抹越黑”的被動循環(huán),同時又有效地減弱了負面影響。網民的關注點也逐漸由這句話轉變到違規(guī)建別墅這一事件本身。
特邀專家展江(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教授):
逯軍的言論不僅僅是把執(zhí)政黨和人民利益對立起來這么簡單,問題更在于它直接違背黨內民主原則。而在中國這樣的大國,如果無數地方官員起而仿效此類行為,勢必損害執(zhí)政黨的合法性。
如果說逯軍的言論在二三十年前出現,那還只是涉及執(zhí)政黨與黨的報刊間的關系,經過30年改革開放,都市類媒體和網絡媒體,今天更應被視為社會公共信息平臺和公共論壇,其功能有別于黨的機關媒體。但逯軍所敲打的正是作為社會媒體的都市報刊的記者。逯軍言論之謬,根本在于漠視新聞傳播規(guī)律。
特邀專家竹立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
作為公共管理學者,我更關心的是“逯軍事件”這一文本的“敘事結構”是否具有某種普遍性,如果是,那就要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要嚴肅查處。
逯軍說出把黨和群眾利益嚴重對立、具有嚴重的政治觀點和政治立場問題的言論,這樣的干部是如何上到如此高的位置、主管如此重要工作的,似乎也有追究責任的必要。逯軍把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說成是“閑事”,而鄭州市委組織部一位干部竟稱這是逯軍個人的行為,組織部也管不了。如此看來,我們有理由認為,當地的“官場生態(tài)”是否真的出了問題,需要上級部門認真研究。
這個“案例”應該是一個典型案例,要對那些不負責任、沒有起碼的政治和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胡作為、亂作為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讓黨和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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