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城管不妨去給小商販送點水
2008年05月08日 04:01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某女士因為響應(yīng)號召而給某地的城管隊員、交警送水,被報章披露后遭到網(wǎng)友的惡罵與攻擊,并且導(dǎo)致其男朋友與之反目。(據(jù)《5月7日《南方都市報》)學(xué)雷鋒、獻愛心、做好事能有這么個結(jié)果,相信大家都覺得是情理之外,但又是意料之中。
新聞出來了以后,得知女孩子遭遇的城管隊長表示,要去看望這位備受壓力的好心人。這種想法一出來,倒真是見得我們的一些地方的城管部門確實是缺乏危機公關(guān)的訓(xùn)練。這位城管隊長也不想想,這個女孩子之所以受到了壓力,不就是因為她的好心因為某些城管隊員的暴力執(zhí)法而遭受誤解嗎?這時候去看她,恐怕對緩解女孩的壓力作用不大。
因為事關(guān)一個女孩子的終身幸福,我想為這位城管隊長出個危機公關(guān)的主意:既然事已至此,不妨組織自己的城管隊員去做點好事,哪怕就是送水也好,去送給那些小商小販們,并且以這個女孩子的名義送去,表示通過這個女孩子的行為,已經(jīng)能夠感染并且傳遞一個信號:我們其實都是有愛心的人,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管理這個社會。
回報善意的,應(yīng)該是一種更大的善意。我想,如果能這么做的話,比看望這個女孩子的效果要強的多。兵法上有“圍魏救趙”之法,以其他手段達到目的或者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果真的可以這么做,才能不辜負這個女孩子的那一份好意。(五岳散人 北京 媒體從業(yè)者)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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