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號,有一部新的法律將要實施,就是《勞動合同法》,雖然它內(nèi)容不多,只有九十八條,但無論用人單位,還是普通員工,眼下都很關注這部法律,在廣東,有一些企業(yè)甚至趕在新法實施之前,開始提前行動了,不過,它們不是在學習這部法律,而是趕在年底之前,突擊辭退工人,或者要求員工集體自愿辭職,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們的記者到廣東東莞進行了調查。
在東莞一家叫做裕鼎五金運動用品廠的門口,記者見到了幾十個剛失去工作的員工,雖然已經(jīng)被廠方明確通知不再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并且不用再來上班,但他們中的很多人難以接受突然就要離開干了多年的工廠,而不能干下去的原因僅僅是因為他們拒絕簽一份離職申請書。
原裕鼎五金運動用品廠工人們告訴記者,10月30日是裕鼎廠所有員工合同到期的日子,而就在這一天,廠方突然提出要續(xù)簽合同的話,必須先簽離職書,而且還要在離職原因里寫上自愿。
有些工人不愿意簽這個自愿辭工書,是害怕簽這個辭工書后再簽那個新合同,一夜之間就變成新員工,所有以前的待遇一分錢估計都沒有了。就在大家拒絕簽辭工書的第二天,廠方發(fā)出了公告,宣布合同到期,工廠不再和他們簽約,名單上總共有190多人,占到了裕鼎廠全部900多名員工的20%。
讓工人們不解的是,一向對工人還不錯的廠子到底要干什么?工人們認為,廠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規(guī)避明年1月1日即將正式施行的《勞動合同法》,準備要實施之前,要鉆這個法律的空子。
簽離職書的工人才能待在廠里,不簽離職書的要卷鋪蓋走人,東莞裕鼎五金運動用品廠的這一做法并不是第一個,今年9月底,深圳華為拿出10億元補償,換來5100名員工集體“主動辭職”,然后再競爭上崗,隨后,少則數(shù)百多則數(shù)千人的集體辭職事件在珠江三角洲一帶紛紛上演:惠州大亞灣匯利日用品有限公司千余名員工11月14日起被迫趕簽新合同;番禺勝捷集團在11月月底前分批將1000多名員工辭退,再重新聘用上崗;廣州開發(fā)區(qū)環(huán)球帽制品有限公司要求員工上百名工人集體轉簽合同。東莞裕鼎五金運動用品廠這樣做,是否真像工人懷疑的那樣是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鉆空子?
張強,是裕鼎五金運動用品廠的經(jīng)理,和記者一見面他就否認了廠方的意圖是為了鉆法律的空子,他告訴記者,這次解約,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到期了。然而合同到期解約,再簽訂新的合同,的確是天經(jīng)地義,無可厚非,但是今年裕鼎廠卻又突然多出了一道手續(xù),先寫個辭工書。也就是說,寫了辭職書的可以繼續(xù)工作,不寫辭職書的反要被辭退,這聽上去似乎有些自相矛盾,但是事實正是如此。
廠方為什么要這樣做?記者不得而知,但是張強認為,這么做并沒有違法,而且廠方出于對工人們的情分,對所有人都進行了補償。為什么明明聲稱法律沒有規(guī)定一定要補償,廠方還是愿意拿出這么大一筆錢來補給工人?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張強告訴記者,從公司對于《勞動合同法》的理解,的確是擔心新法實施后難以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張強說,按照廠方的本意,是希望工人們辭職后重新上崗,這樣,工人們既沒有失去工作,又拿到了一筆補償金,工廠也在新法出臺之前,合理的規(guī)避了一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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