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xié)委員黃綺呼吁:“提高刑期、強制報告”讓反拐達到實效
(兩會人物)全國政協(xié)委員黃綺呼吁:“提高刑期、強制報告”讓反拐達到實效
中新社上海2月24日電 (記者 許婧 康玉湛)“我呼吁落實《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年)》(以下稱行動計劃),對拐賣人口(的犯罪分子)提高刑期,建立強制報告制度,讓反拐達成切實效果。”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政協(xié)委員、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上海市婦聯(lián)兼職副主席黃綺近日在滬受訪時說,她將就落實行動計劃提交相關提案。
該行動計劃持續(xù)十年,提出完善制度、健全機制、落實責任、整合資源、標本兼治,有效預防和懲治拐賣人口犯罪。
黃綺始終關注婦女和兒童權益保護。她注意到,拐賣兒童讓很多家庭留下無法彌補的創(chuàng)痛,被拐賣的兒童不少被迫淪落街頭乞討流浪。被拐賣的婦女主要被賣到貧窮鄉(xiāng)村,并且往往伴隨綁架、強奸、非法拘禁等罪行。
“因為貧窮鄉(xiāng)村中默認了這些(拐賣人口)陳規(guī)惡習,被拐婦女難以逃脫整個村子的監(jiān)視和控制。即使有機會被解救的,也會因為聚眾威脅和暴力干擾,導致解救困難重重,地方基層組織對此也產生畏難情緒?!秉S綺強調,行動計劃的舉措和要求必須落到實處。
在黃綺看來,對刑法第241條收買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罰,必須和第240條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刑罰一致。因為收買和拐賣是互為條件、相互作用的對向罪,是共同犯罪。
她同時建議,提高刑法第242條規(guī)定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的刑罰,對首要分子給予5年以上的判罰?!叭绱瞬拍芡鼐郾娮钃辖饩鹊娜?,讓這些人去除‘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對拐賣罪中有綁架、強奸、非法監(jiān)禁及故意傷害等罪行的,必須依據第241條第4款數罪并罰,罰當其罪。”
“我們有數罪并罰的判例,但是數罪并罰后刑期仍然不高,依法大幅提升刑罰打擊力度是當務之急、有效之策。”黃綺建議,要去除拐賣多發(fā)地區(qū)民眾的麻木心態(tài),應在農村尤其是邊遠山區(qū)進行有針對性普法,要讓民眾知曉拐賣婦女兒童,無論是拐賣還是收買,包括阻撓解救的行為,都屬于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做到學法、懂法進而不犯法。她還建議把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判例作為普法宣講素材。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富申評估咨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樊蕓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也將遞交議案,聚焦婦女兒童拐賣問題。她認為應加重拐賣、收買婦女兒童罪的刑責,尤其強調“買賣同罪”,以增強法律威懾力。她建議將防止拐賣婦女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規(guī)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責任舉措,對不作為者零容忍。
黃綺認為,可以借鑒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確定強制報告人,發(fā)現可能涉嫌拘禁或傷害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以及強迫被拐婦女生育等情況的,縣鄉(xiāng)村居委會、婦聯(lián)及學校等基層干部及衛(wèi)生所、醫(yī)院等單位及工作人員發(fā)現后應當立即報告公安部門,公安部門接報后必須馬上立案調查,情況屬實的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她還建議,在拐賣婦女兒童多發(fā)地區(qū)開展廣泛排查,基層政府部門以及群團組織應充分發(fā)揮作用,及時發(fā)現、及時報告、及時解救,不能對身邊的違法現象熟視無睹。(完)
- 專題:2022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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