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3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被視為澳門特區(qū)政府率先“變革與承擔”的重要體現(xiàn)的高官問責制,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即將完成制訂或修訂的《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通則》及《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兩法案,會提出問責制的落實方案,其中包括官員離任后的“過冷河”制度等。
問責制度的建立,是明年度施政報告的重點之一。陳麗敏二十二日在立法會關于明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的辯論會上表示,特區(qū)的高級官員,包括政府的主要官員,他們承擔的義務高于其它公務人員,不僅自身做好榜樣、遵守法律,也要領導好全體公務人員共同遵守法律、履行職責。
她沒有透露問責制的具體構思,只表示明年定將提出該兩法案。強調在這醞釀階段,特區(qū)政府不會固步自封,關起門思考,其間參考過其它國家或地區(qū)的問責制、“過冷河”制度,作比較法的研究,采取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適當措施。
陳麗敏也透露,在制訂明年度施政方針時,各主要官員都已經(jīng)承諾以團隊合一的精神,帶領各施政領域以“最大的決心、最大的努力”,完全配合特首的“變革與承擔”。就明年上半年內提出跨年度行政和法律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的工作,也開始了有關的協(xié)調和統(tǒng)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