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住房是重要的民生問題。2007年8月,《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07]24號)頒布,緊接著,由國務院主持的全國住房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至此,地方政府把住房保障納入公共服務的責任得以明確,一些地方過度市場化的房改開始正式“糾偏”和理性回歸。如何切實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在迎接黨的十七大的日子里,半月談記者分赴天津、鄭州、廈門展開了三地調(diào)查。
五條住房保障線惠及天津6萬多戶家庭
67歲的馮正友一家7口原來在一間使用面積不到14平方米的平房里住了40多年,搬入天津市彩麗園廉租房小區(qū)配套設施一應俱全的新居后,每月上繳房租、物業(yè)費不到80元。
自2003年以來,天津市陸續(xù)建立了包括廉租房、經(jīng)濟租賃房(含租金補貼)、經(jīng)濟適用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公房租金核減在內(nèi)的五條住房保障線。截至2007年7月底,天津市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已達6.1萬戶。
近些年,天津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城市拆遷改造,盡管有近200萬居民告別了舊居搬進了新房,但隨之也出現(xiàn)了一些生活困難的家庭靠自己的能力無力買房的情況!皬母旧现v,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是由于‘市場失靈’造成的!碧旖蚴猩鐣茖W院研究員、房地產(chǎn)研究專家盧衛(wèi)接受半月談記者采訪時認為,政府介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實際上是在承認由市場配置社會住房資源的基礎上,通過政策的引導和適當?shù)馁Y源投入彌補市場機制的不足。
“最近國務院頒布的‘24號文’站在民生的高度,充分強調(diào)了政府在住房領域的公共服務與社會保障職能!北R衛(wèi)說,近年上漲過快的房價,已使得很多中低收入家庭被擠進商品房市場的漩渦而無力改善居住條件。政府只有找到自己的職責之所在,讓市場和保障兩條腿一樣長,才能保證住房制度改革朝著理性軌道走下去!
天津是全國廉租房投入資金較多,建設規(guī)模較大的中心城市。半月談記者從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早在1999年,天津就進行廉租房的探索,租售的對象為國有企業(yè)的困難職工。而從2003年開始,天津有計劃地建設只租不售的廉租房,共建設了4個項目48萬平方米、7282套,目前已全部交付使用。
天津廉租房4個項目的建設,需要投入的資金達13億多元。錢從哪里來?有4個渠道:一是由市財政支出;二是從住房公積金增值資金中的“廉租住房補充建設資金”提;三是由使用廉租房的行政區(qū)按使用住房的面積負擔;四是從廉租房配租家庭繳存的拆遷補償安置費借資。天津制定的關于廉租房的文件就達十多個,配套政策完備,確保了廉租房建設不走樣。半月談記者在彩麗園廉租房小區(qū)看到,小區(qū)擁有和普通商品房一樣的綠地、車棚、防盜門、對講門鈴等設施。
為了解決一些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又暫時買不起經(jīng)濟適用房的拆遷低收入家庭──所謂“夾心層”的住房過渡性安置難題,2004年底,天津在全國率先推出了經(jīng)濟租賃房,將這部分群體納入了住房保障體系。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改革處處長許南介紹,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有2118戶低收入家庭配租了經(jīng)濟租賃房,有1842戶享受了經(jīng)濟租賃房租金補貼。此外,天津經(jīng)濟適用房目前已銷售237萬平方米、2.89萬套。
自去年元旦,天津?qū)嵤┝俗畹褪杖胱》坷щy家庭租房補貼政策,相繼把全市城鎮(zhèn)范圍內(nèi)“低!焙蛢(yōu)撫對象、市級以上勞模中的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了租房補貼范圍,自今年4月1日起,又把持有“特困救助卡”的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了租房補貼保障范圍。享受公房租金核減家庭則有2.37萬戶。
5大突破破解鄭州低收入家庭住房難
在接受半月談記者專訪時,鄭州市房地產(chǎn)管理局局長王廣國認為,鄭州在探索破解低收入家庭住房難方面取得了5大突破:一是以《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意見》(鄭政〔2006〕19號)文件的出臺為標志,實現(xiàn)了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在政策機制方面的全方位突破;二是以解決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為標志,實現(xiàn)了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由“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突破;三是以廉租住房目標責任書簽訂為標志,實現(xiàn)了廉租住房覆蓋范圍由市區(qū)向市屬縣(市)的突破;四是以廉租住房與經(jīng)濟適用住房捆綁建設為標志,實現(xiàn)了廉租住房房源由租、購“二手房”向開發(fā)建設的突破;五是以成立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為標志,實現(xiàn)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由單純依靠財政撥付向建立多渠道融資平臺的突破。
鄭州市從2002年以來共籌措廉租住房保障金6000多萬元,累計有2461戶低收入家庭納入了廉租住房保障線。在《鄭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設規(guī)劃》里記者看到,鄭州市“十一五”末,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將達到25000戶。
鄭州市經(jīng)濟適用房建設工作自1995年起步以來,共開發(fā)建設537萬多平方米,為5000余戶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了住房困難問題。鄭州市去年以來對全市下達的建設計劃項目進行了全面普查。目前,鄭州已經(jīng)對5540套、近50萬平方米的經(jīng)濟適用房進行了“陽光銷售”。
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組建,是鄭州保障住房的一大獨特亮點,其定位是行使政府住房保障職能為主,以贏利為輔。這種做法一度引起了房地產(chǎn)企業(yè)和學者的質(zhì)疑。王廣國局長的看法是:“公共住宅公司是做市場企業(yè)不愿做、做不好的事情。現(xiàn)在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對利潤率低于10%的項目根本不會考慮,但是鄭州市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只要有2%~3%的利潤,甚至不賠本就可以承擔工程。有人會問:既然是承擔了政府的職能,為什么還要講究利潤?實際上,任何一個企業(yè),如果沒有利潤的話,不可能實現(xiàn)持續(xù)發(fā)展!
王廣國局長把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主要職能概括為三大類:一是建設廉租房、周轉(zhuǎn)房、經(jīng)濟適用房和農(nóng)民工公寓;二是承擔老舊小區(qū)的改造;三是托管問題樓盤。2002年以后形成的爛尾樓,絕大多數(shù)都是住宅商品房,債權復雜,涉及面大。
“十一五”期間鄭州市大約需要120萬平方米的廉租房,其中政府自建25萬平方米,占總量20%,其他80%向社會上尋找。如何解決每年建設5萬平方米的廉租房和租金發(fā)放所需的1.8億元資金?王廣國局長透露,今年新成立的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準備和國家開發(fā)銀行合作,爭取得到政策性貸款。
百億巨資圓廈門“居者有其屋”之夢
廈門市借鑒香港、新加坡的經(jīng)驗,自2006年5月正式啟動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目前全市正在建設和計劃建設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項目有16個,可建住房約4.1萬套,建設投資約96億元(含基準地價的總投資約130億元),這些項目將在2010年以前全部竣工。
2006年底,廈門全市城鎮(zhèn)戶籍人口109萬人、約35萬戶家庭,已有19萬多戶次通過房改和購買渠道取得了政策性住房(包括僑房安置房、拆遷安置房、危改安置房、單位自管房、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房、集資房等),有2萬多戶次承租直管公有住房(政策福利房),加上2.68萬套私房和20多萬套商品房,大批城鎮(zhèn)居民的住房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
“我以前住的都是窄小的平房,有時借房住,有時租房住,有時跟兒子、女兒合住,算算一共搬了12次家,搬家都搬怕啦,這次總算穩(wěn)定啦!”在廈門市前埔南區(qū)10幢606房,退休職工張碧珍住上了這套由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租金的80%是由政府承擔的,她每月只需支付217元房租、外加25元物業(yè)管理費。張碧珍說,她自己完全有能力支付這些錢。
廈門市從2000年開始實行廉租房政策,2006年底全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居民有4300多戶,基本做到應保盡保。但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家庭畢竟只是占全社會20%的低收入家庭中的一小部分。廈門市副市長裴金佳說,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確立和住宅商品化、社會化的過程中,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消費問題日益凸現(xiàn),政府已經(jīng)有必要通過政策和經(jīng)濟手段,為中低收入家庭承擔住宅消費保障的職能和責任,彌補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的缺陷,實現(xiàn)居民住宅由單位保障向社會保障的轉(zhuǎn)化,這也是政府的分內(nèi)事。
為此,新推出的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重要內(nèi)容就是擴大覆蓋面,明確保障對象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公務人員(含教師等)、引進外來人才等,大大調(diào)高社會保障性住房家庭的收入、資產(chǎn)控制標準。目前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條件約1萬戶,其中引進的外來人才及公務人員占2300多戶。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chǎn)管理局副局長郭俊勝對半月談記者說,廈門市新建立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將以往住房分配的“福利性”轉(zhuǎn)變?yōu)椤氨U闲浴,核心?nèi)涵與原來的經(jīng)濟適用房和公有租賃房存在著較大的區(qū)別。郭俊勝強調(diào):“在政策設計上,主要是滿足保障對象對住房的基本需要,不能成為特權福利,不能帶有奢華色彩,避免導致住房過度消費或住房福利擴大化。廈門對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房型、建筑面積、裝修標準都作了嚴格規(guī)定,從制度上確保‘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
郭俊勝說,為避免人們把這種具有保障性質(zhì)的住房作為投資或炒作的載體,廈門市正在建立和不斷完善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家庭財產(chǎn)審核制度,加強對保障對象實行動態(tài)管理,以確保中低收入家庭的權益。(半月談記者 張濤 秦亞洲 盧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