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博鰲房地產論壇上,建設部原副部長楊慎直言目前房價高的原因是由于人民群眾住房需求量增長,住房消費同我們城市化進程成正比的,他并不同意時下“房奴”一說。(8月19日《新京報》)
“房奴”,顧名思義,就是受到房子“奴役”。眼下一些人群背負著銀行貸款,供養(yǎng)著又愛又恨的房子,成為“房奴”已是客觀存在的現實。但楊慎先生不同意時下“房奴”一說,筆者認為,楊慎先生的認識顯然過于“簡單化”。
早在去年4月《中國青年報》一篇報道指出,按照國際通行的看法,月收入的1/3是房貸按揭的一條警戒線,越過此警戒線,將出現較大的還貸風險,但國內有91.1%的人購房用了按揭。且其中有31.75%的人,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如此看來,這些按揭族的確在是受房子“奴役”。
事實上,在一些“房奴”背后,很多年輕人能在自己的房子里結婚,這不僅是他們個人的努力,更多的是他們雙方的家庭在背后起著支付大頭的作用。因此,我們看到很多人住上了新房,其實,這已經透支了他們家庭、家族的全部。如果沒有家庭、朋友的幫襯,可能一些人連做“房奴”的資格都沒有。
面對低收入居民購房淪為“房奴”的現象,一些地產大佬“給富人蓋房”、“‘房奴’活該”的論調充斥媒體和網絡。同時,一些社會學者也拋出紙上談兵的言論:居者有其屋,不一定要購買房屋。并類比美國人大部分的都是租賃房屋,而不是購買房屋,尤其是年輕人。
但事實上,產生“房奴”的主要因素并不是購房者的消費心態(tài)。在房價飛漲早已超過一般人收入水平,大多人只能依賴貸款買房的背后,地產暴利、利益集團合謀,甚至是腐敗都是導致“房奴”產生的罪魁禍首。如前不久,一位在珠三角多年從事樓盤開發(fā)的房地產開發(fā)商向媒體的記者坦言:“樓盤開發(fā)成本只占房價20%,其中有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
而房地產行業(yè)是商業(yè)賄賂的重災區(qū),這早已經不是什么秘密。而房地產開發(fā)商所付出的“公關成本”最終都被轉嫁到買房人手中,造成權力腐敗推動房價的上漲,原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昆明市規(guī)劃局原局長曾華、原上海房地局副局長殷國元等官員紛紛落馬,就是房地產職能部門腐敗現象的最好明證。
另外,在整個地產銷售獲利鏈條中。銀行、某些政府部門、奉開發(fā)商為衣食父母的大小媒體均成了制造“房奴”的幫兇。如不少商業(yè)銀行為了推銷自己的房貸業(yè)務,降低申貸門檻,從而使更多人成為了“房奴”。而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構成了不少地方政府的重要財政收入,地價越拍越高,造就房價居高不下已是不爭的事實。
因此,對于楊慎先生不同意時下“房奴”一說,筆者認為,話語表達脫離了客觀存在的現實。在目前,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制度作為我國住房保障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完善之前,房地產價格不斷飚升,只能會“培育”出越來越多的“房奴”——也不要再提可以租賃房屋住,因為,在人潮洶涌的城市可租到房子又有多少?(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