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務部、財政部等十部門聯(lián)合公布了《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醞釀達半年之久的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終于露出“真身”。
但業(yè)內專家仍表示擔憂:補貼標準偏低,難以吸引消費者。
正式版《辦法》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版”相比,內容基本相同,規(guī)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將符合4類條件,即使用不到8年的老舊微型載貨車、老舊中型出租載客車;使用不到12年的老舊中、輕型載貨車及老舊中型載客車;與《汽車報廢標準規(guī)定使用年限表》中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相比,提前報廢的各類“黃標車”。凡滿足上述條件的汽車所有人,如交售給依法設立的指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并換購新車的,將給予3000-6000元不等的補貼。
“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對于淘汰老舊汽車、加強環(huán)保,同時刺激消費、擴大內需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汽車行業(yè)資深分析師賈新光這樣表示。但他同時表示,補貼標準過低,可能阻礙《辦法》的實施。
據(jù)賈新光介紹,3000-6000元的補貼標準,不僅難與國際接軌,即使對比北京市年初曾經(jīng)實施的標準同樣偏低。北京市政府對于淘汰、更新黃標車補貼,根據(jù)申報時間不同分為800元-2.5萬元和500元-2萬元的補貼,其上限遠高于《辦法》規(guī)定的6000元上限。
此外,賈新光向記者介紹了其他國家對于汽車“以舊換新”的補貼標準:德國政府規(guī)定,淘汰車齡9年以上汽車、改買新車的車主,可獲得2500歐元補助;日本車主如果購買新車來替換購入滿13年的舊車,每臺可獲得最高25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8萬元)的獎金,如果未滿13年,可獲得最高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0.7萬元)的新車補助。
記者算了一筆賬,在北京二手車市場上,一輛車齡在七八年左右的汽車,其市場價約為原車價的40%-60%之間,即便原車價以5萬元計算,車主通過出售汽車所得的收益為2萬元,遠高于《辦法》設置的補貼標準。
另據(jù)相關人士介紹,汽車“以舊換新”思路的出臺,是為加強環(huán)境保護和刺激消費,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鼓勵汽車“以舊換新”也應該是一個長期的政策,相關部門可以考慮增加補貼,對提前報廢老舊汽車給予更豐厚的獎勵,甚至多種補貼方式共存,比如在進行補貼的同時,還可以進行貼息貸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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