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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怪方”也罷,“偏方”也好,只能治好城市交通擁堵便行。
最近,某地因一則治理城市擁堵的法規(guī),成為了外界關注的焦點,也再次將城市擁堵問題擺上了桌面。
根據(jù)該地停車場規(guī)劃建設和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中一條內(nèi)容:新購車輛未配停車場所,擬不發(fā)牌證。這便意味著,如果你沒有車位,就無法購買車輛。此消息一傳出,便遭到了網(wǎng)友的質疑:“按照此法,是不是生孩子,就必須先買一套房子;要放屁,先得脫掉褲子!
從事件本身來看,折射出幾點問題:汽車保有量急速增加,造成城市擁堵的問題,已經(jīng)讓地方政府十分頭疼。根據(jù)該市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全市的機動車保有量達到140萬輛,每4人便有一輛機動車。筆者認為,地方政策的法規(guī)制定者,在出臺這樣的條例之前,一定也清楚此舉可能招致社會的強烈反彈。為何還如此做?這已經(jīng)說明治理擁堵已經(jīng)刻不容緩,或許官員會這樣解釋:“這也是無奈之舉”。
同樣,這也說明地方政府對汽車的管理尚處于“小學”水平。如果唯效果論,買車先要買車位,無疑是一個直接的辦法,按照目前的規(guī)劃,有多少車位發(fā)放多少牌照,既不會有停車難問題,也不會有擁堵的問題,典型的“有多大碗吃多少飯”。
然而,政府的公權力能否應該這樣使用?此種措施能否根治擁堵呢?這個值得商榷。有專家認為,此法操作十分困難,難以被通過,這無疑是很肯定的。
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是經(jīng)濟發(fā)展的伴隨品,由此帶來的負面效應才剛剛開始顯現(xiàn),遠沒有達到高峰。如果按照這種粗暴的做法,損害的一樣是消費者的權益。從長遠來說,地方政策的制定者應該完善城市區(qū)域規(guī)劃,打通城市交通咽喉部位,優(yōu)化城市公交系統(tǒng),通過稅收等手段鼓勵消費者少開車等等。例如,在首爾,雖然采取限行,但是以減免一定稅額鼓勵消費者一周開一天,達到真正的效果。
未來10年,中國GDP如果保持7%的增幅,以及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中國汽車市場有望維持在10%的增幅。這就意味著,到2020年,中國汽車市場年產(chǎn)銷量可達4000萬輛。屆時,應該如何管理這些潛在的汽車保有量呢?
自8月份以來,關于擁堵的新聞,已經(jīng)成為了各地關注的重大民生話題。從“首堵”的熱議,到京藏高速的大塞車,再到本次某地的立法限購車輛等等,可以預見,隨著擁堵問題的日益突出,未來一段時間,各地方政府出臺的治理偏方、怪方不止這一個,各種討論也會加劇。
其實,“怪方”也罷,“偏方”也好,只能治好城市交通擁堵便行,但建立的基礎,是不能犧牲消費者的利益。
參與互動(0) | 【編輯:趙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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