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2002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首頁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廣告服務
 
中新網分類新聞查詢>>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國內新聞

“重慶第一貪”案終審 胡啟能賄賂千余萬獲極刑

2002年10月10日 14:14

  中新網10月10日電 昨天,重慶市高級法院對建國以來該市最大個人受賄案的“主角”——查市農資總公司原總經理胡啟能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即胡啟能犯受賄罪、貪污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jù)重慶市高院長達37頁的判決書陳述:56歲的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接受政府和上級主管事業(yè)單位任命,擔任重慶市農資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經營、管理進口化肥配額指標的職務之便,先后向多個聯(lián)營的對方單位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幣1168萬元、美元8.24萬元,貪污公款30萬元,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且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

  據(jù)重慶晚報報道,判決書同時指出,其女胡雪梅為父親窩藏贓款人民幣179.99萬元,其行為已構成窩藏贓款罪,應依法判處。

  去年底,重慶市一中級法院依法判處胡啟能死刑;胡雪梅有期徒刑2年。胡啟能不服上訴,理由是他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主體身份;原判決認定他受賄、貪污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重慶市高院經審理后認為,胡啟能提出的上訴和辯護理由與查明的客觀事實不符,均不能成立;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維持原判。但此判決尚待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無誤,才能生效。(刁竹)


 
編輯:李淑國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聯(lián)系我們| 廣告服務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