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可否參與同其有關(guān)的外交談判?

  外 交 談 判 是 主 權(quán) 國(guó) 家 之 間 就 有 關(guān) 共 同 利 益 或 共 同 關(guān) 心 的 事 務(wù) 進(jìn) 行 磋 商 的 一 種 表 現(xiàn) 形 式 , 其 談 判 主 體 必 須 是 獨(dú) 立 的 主 權(quán) 國(guó) 家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不 是 一 個(gè) 主 權(quán) 國(guó) 家 , 當(dāng) 然 沒(méi) 有 資 格 單 獨(dú) 地 同 外 國(guó) 進(jìn) 行 外 交 談 判 ; 即 使 談 判 內(nèi) 容 直 接 涉 及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利 益 , 也 只 能 由 對(duì) 其 擁 有 主 權(quán) 的 中 國(guó) 政 府 出 面 進(jìn) 行 談 判 。 但 是 , 考 慮 到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實(shí) 行 “ 一 國(guó) 兩 制 ” 的 具 體 情 況 , 為 了 尊 重 其 高 度 自 治 的 地 位 , 根 據(jù) 基 本 法 第 1 3 5 條 規(guī) 定 , 當(dāng)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進(jìn) 行 同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直 接 有 關(guān) 的 外 交 談 判 時(shí) , 可 以 允 許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政 府 派 出 自 己 的 代 表 , 作 為 中 國(guó) 政 府 代 表 團(tuán) 的 成 員 , 參 加 談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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