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可 否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駐 軍 ?

關(guān) 于 防 務(wù) 問 題 , 澳 門 基 本 法 第 14 條 和 香 港 基 本 法 一 樣 , 也 明 確 規(guī) 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的 防 務(wù) 由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負 責(zé) 管 理 , 所 不 同 的 是 , 香 港 基 本 法 同 時 還 規(guī) 定 了 駐 軍 , 而 澳 門 基 本 法 則 無 駐 軍 的 規(guī) 定 , 這 是 否 意 味 著 將 來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無 權(quán)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駐 軍 呢 ?

當 然 不 是 , 因 為 防 務(wù) 是 一 個 大 概 念 , 駐 不 駐 軍 屬 于 防 務(wù) 的 范 疇 , 既 然 基 本 法 已 經(jīng) 規(guī) 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的 防 務(wù) 由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負 責(zé) 管 理 , 那 么 , 駐 不 駐 軍 就 依 法 屬 于 中 央 行 使 的 權(quán) 力 。 基 本 法 沒 有 明 文 規(guī) 定 駐 軍 , 只 說 明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會 從 澳 門 的 實 際 情 況 出 發(fā) , 決 定 是 否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駐 軍 。 只 要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認 為 有 必 要 , 什 么 時 候 都 有 權(quán) 作 出 駐 軍 的 決 定 。

1998 年 9 月 18 日 ,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籌 備 委 員 會 第 三 次 全 體 會 議 上 , 錢 其 琛 主 任 委 員 代 表 中 國 政 府 宣 布 : 根 據(jù) 基 本 法 第 14 條 規(guī) 定 , 當 澳 門 回 歸 后 ,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派 駐 適 量 、 精 干 的 軍 隊 是 必 要 的 。 這 是 中 國 政 府 對 澳 門 恢 復(fù) 行 使 主 權(quán) 的 象 征 , 也 有 利 于 澳 門 回 歸 后 保 持 社 會 穩(wěn) 定 和 發(fā) 展 。 中 國 政 府 已 就 此 正 式 向 葡 萄 牙 政 府 通 報 。 9 月 19 日 , 錢 其 琛 主 任 委 員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籌 備 委 員 會 第 三 次 全 體 會 議 閉 幕 講 話 中 , 再 一 次 特 別 指 出 , 派 駐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負 責(zé) 防 務(wù) 的 軍 隊 不 干 預(yù) 特 別 行 政 區(qū) 的 內(nèi) 部 事 務(wù) , 駐 軍 軍 費 由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負 擔(dān) 。 中 國 政 府 關(guān) 于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駐 軍 的 決 定 完 全 符 合 基 本 法 的 規(guī) 定 , 體 現(xiàn) 了 國 家 主 權(quán) , 符 合 廣 大 澳 門 居 民 的 利 益 , 因 而 受 到 了 澳 門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的 熱 烈 擁 護 和 支 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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