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疑犯卷走50億
文/江華
4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在重慶的一次會議上嚴厲警告說:「對于那些仍然抱有僥幸心理、繼續(xù)潛逃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無論他們逃到天涯海角,都要將其抓獲歸案,繩之以法!
近年來,中國攜帶巨款潛逃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的數(shù)量和劫掠的國有資產數(shù)量都是驚人的。一個統(tǒng)計數(shù)字是,目前有4000多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公款50多億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潛逃出境,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并使一批國有企業(yè)的經營難以為繼,社會危害十分嚴重。
趙登舉說:「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反腐敗斗爭的成效,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已經成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隱患!
為此,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決定從今年1月份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追捕在逃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專項行動。
4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這一專項行動的成果。高檢認為,「專項行動初戰(zhàn)告捷,效果明顯。」
據(jù)高檢公開的數(shù)字,在公安部門配合下,全國檢察機關已經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121人,其中有270人投案自首。一大批涉案金額大、逃跑時間長,罪行嚴重的犯罪嫌疑人在這次專項行動中紛紛落網。
然而,還有3000余名被檢察機關掌握的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正躲藏在國內或國外的某個地方,逃避著法律的制裁。
4000余人如何搞到50億?
一名高級檢察官對記者說,目前在逃的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掠奪國有資產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是愚蠢的。但是他們卻輕松地拿著國家的錢逃跑了。
這位檢察官說,從已經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分析,攜款潛逃者大部分來自企業(yè)性質的單位,特別突出的是金融機構。而人員除了領導者之外,從事采購、推銷、銀行出納、單位出納的人員比例較大。
資料顯示,中國農業(yè)銀行淮南市分行袁莊辦事處潘集營業(yè)所原主任,涉嫌挪用公款28萬多元,于檢察院批捕前潛逃。
中國銀行溧陽支行儲蓄員、29歲的潘其彬因貪污5.9萬余元潛逃;逃亡7年后被抓獲。
江蘇去年4個月抓獲經濟職務犯罪嫌疑人2131名,追回贓款2.2億元。其中案值50萬元以上的9名,累計涉案案值達1810余萬元。
潛逃三年之久的廣東惠來縣交通局下屬企業(yè)原經理林某,更是涉嫌挪用公款4000多萬元。
這名檢察官說,情況表明,一旦出了問題,涉及的金額都非常巨大。享樂的思想和「不撈白不撈」的心理致使他們在法律面前肆無忌憚。沒有錢?我手邊有的是,自己用親戚用朋友用,反正是國家的。敗露了,走為上策。他們根本不考慮法律的后果,只要拿到錢,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生存。這種惡意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給反貪工作增加了難度,增加了成本。
有關業(yè)內人士分析,這些逃跑的職務犯罪嫌疑人和政府機關的領導職務犯罪不一樣,政府官員犯罪,可以尋求保護傘;而這些職務不高,又能接觸大量國家資產的人一旦罪行敗露,只有一個選擇:一走了之。
有檢察官指出,目前在逃的貪污賄賂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價值觀已經與以前有顯著的區(qū)別。他們認為,在改革開放的20年中,經濟犯罪經歷了三種模式。
剛開始出現(xiàn)貪污腐敗時,呈現(xiàn)出計劃經濟時代的特徵,即能夠攫取國有資產的是那些直接掌握錢物者;之后,則主要發(fā)生在與建筑工程發(fā)包有關的企事業(yè)單位領導、國營建筑商、包工頭中;之后,進入多層面的發(fā)展階段。只要有「尋租」條件的經濟領域,都存在著貪污賄賂現(xiàn)象,而可怕的是,它已經滲透到原本圣潔的教育、衛(wèi)生醫(yī)療系統(tǒng)。
至于這些人為何采取潛逃隱匿的方式,有關人士認為,他們的「夢想」是在偽造新的身份證或護照之后,拿著國家的錢過一種「全新的體面的生活」。
另外一個讓人震驚的事實是: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日趨年輕化。20年來,那種人們形象地比喻貪污腐敗分子的「59歲現(xiàn)象」已經演變成「39歲現(xiàn)象」和「26歲現(xiàn)象」。這種犯罪年齡年輕化的直接惡果是:不干則已,要干大干。例如,目前被檢察機關追捕到的犯罪嫌疑人當中,犯罪金額在50萬─100萬的有151人,100萬─1000萬的有73人,1000萬元以上的有13人。少數(shù)的人攫取了數(shù)額巨大的國有資產。
為什么能夠帶著50億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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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破獲最大倒賣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于此案有關的犯罪嫌疑人。 |
在采訪中,一位高級檢察官說,幾乎大部分攜款潛逃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檢察院立案偵查前,即已逃之夭夭。
記者手中的一份資料說明了犯罪嫌疑人潛逃的主要原因。
江蘇徐州曾對某檢察院1999年以來受理的貪污賄賂、瀆職犯罪舉報情況進行了分析。
分析表明,兩年間該院受理此類舉報112件中,單位舉報僅有9件,明顯偏少。而該院自偵的22件此類案件線索中,有11件是案發(fā)單位對犯罪嫌疑人已作過黨紀、政紀處理的。這表明大部分單位并不因舉報少,就已杜絕了貪污賄賂、瀆職犯罪,而是存在大量的有案不報現(xiàn)象。
令人奇怪的是,一些單位竟然認為怕查案影響生產。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貪污賄賂等經濟案件,領導怕「引起職工思想混亂,影響生產」,因而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如江蘇某集團公司下屬單位一業(yè)務員挪用公款10余萬元,而該單位職工居然已有四個多月沒有拿到工資。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后派人到該廠了解情況。該廠的領導竟婉拒調查。
很多貪污賄賂案件發(fā)生在業(yè)務員身上,而這些業(yè)務員在長期工作中,與客戶建立了密切的業(yè)務關系。企業(yè)領導由于怕影響「業(yè)務」,對這類人員的貪污賄賂問題,不是十分嚴重的,輕易不會報案。甚至在犯罪嫌疑人已被傳喚、刑拘時,還到處找人說情。
此外,還有某些單位怕年終評比影響政績而極力掩蓋內部問題。
更有甚者,一些單位出于對地方和單位利益的考慮,關心贓款贓物的追繳甚于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他們惟恐贓款贓物被沒收和追繳,遲遲不報案,直至單位解決不了,或犯罪嫌疑人攜款外逃,才匆匆報案。這種情況屢見不鮮。檢察機關盡管采取了種種追逃措施,但犯罪嫌疑人仍逍遙法外。
在某些單位,由于領導者和貪污腐敗分子結成了利益共同體,怕「拔出蘿卜帶出泥」。他們有案不報,往往是為了保護自己,恐怕查來查去,查到自己頭上。
「危害是嚴重的。」重慶市一位檢察官員認為,「檢察機關因此失去了懲治腐敗的有利時機。更嚴重的是放縱犯罪,同時滋生了新的犯罪。查處起來更困難。這些行為在客觀上是包庇、縱容犯罪。目前這50億國家資產,真的那么容易就被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搞走了嗎?」
數(shù)額驚人危害嚴重
據(jù)記者了解,潛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依仗著從國家手里掠來的巨額財富,輕而易舉地在國內或者在國外隱匿。人口的大流動給這些人「易容換裝」提供了機會。
重慶市檢察院一官員提供的信息說,一個潛逃的犯罪嫌疑人不僅在外地開了自己的公司,更換了名字和身份證,并且在美容院里做了易容術,使自己「面目全非」。
而南昌市新溪橋派出所在人口普查摸底中,「摸」出了一個在南昌「隱身」達四年之久的在逃嫌疑人。此人曾詐騙海口市某銀行3000萬元巨款。偽造身份證后他先后逃至河南、安徽等地,小心翼翼地躲避警方的追捕。1997年他潛入南昌,隱瞞已有妻女的實情,騙得南昌一女青年與他結婚,并生下一子。
記者了解到,除了一些單身出逃者,一些犯罪嫌疑人竟然舉家出逃,在國內或者國外的樂土打造「新的生活」。
據(jù)統(tǒng)計,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召開追逃電視電話會議至今,各地檢察、公安機關迅速行動。已經有25%的追捕對象落網,50億的國家資產已經有6.64億有了著落。
職務犯罪在逃雖然表面看起來不像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在逃那樣直接危害社會,但他們對社會的危害同樣存在,甚至更加嚴重。這是因為在逃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攜貪污、挪用的公款或受賄的贓款逃跑的。僅北京市被立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就有120余人,其中70%為國企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會、業(yè)務人員,也有政府機關干部等,共計涉案金額近5億元人民幣,其中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額高達2500多萬美元,貪污公款案最大一起涉案金額達400多萬元人民幣。
重慶一位政府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一個殺人或者搶劫犯,改變的是一個人的生活,而一個攜款潛逃的貪污分子,改變的是一個群體、社會的生活。
一個「富翁」的潛逃之路
文/江華 彭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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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網恢恢將卷款潛逃者繩之以法。 |
讓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滿意的是,重慶檢察機關在追逃行動中,將攜款潛逃的原工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會計陳新抓獲歸案,為國家挽回了3500余萬元的損失。這個銀行職員曾將4000余萬元國有資產據(jù)為己有。
2001年3月10日下午,攜款4000余萬元潛逃2個月零8天的貪污犯罪嫌疑人陳新在成都落網。
35歲的陳新策劃攜款潛逃,已經準備了一年,直到2001年1月2日開始實施出逃計劃。
陳新在任工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會計的時候,面對一筆筆巨款在眼前在賬面上轉來流去時,忘記了銀行里「看見的錢不是錢」這個規(guī)矩,國家的資產成為他任意支取的錢包。從2000年2月至2001年1月2日,共有4000多萬元被陳新貪污,拿去炒股揮霍。
陳新說:「我做賊心虛!
其實,就在陳新潛逃之前的那一刻,銀行里并不知道陳新的貪污行為,盡管有些風言風語,但是沒有人警惕。
2001年1月2日,單位領導讓陳新整理交接一些賬目,是屬于正常的業(yè)務。陳新畢竟是賊,事后的陳新坦白說:「我知道事情敗露,就再也沒有自己的人生自由了。于是,我開始實施精心準備了一年多的出逃計劃。我認為只要離開重慶這個是非之地,就會平安無事!
這天,陳新迅速地做著準備。就在此時,他仍然忘不了利用職務的便利,再次提取了300多萬現(xiàn)金,兩張共400萬元的支票,以備潛逃路上的花銷和圓其潛逃之后的「富翁夢」。
陳新說:「我想象得太完美了!原以為有了錢就有了一切的想法,在我出逃的驚惶路上被擊得粉碎!
陳新追憶他潛逃時的心理:在沒有逃離重慶時,心里就有了一種甕中之鱉的感覺。焦急之中,他發(fā)現(xiàn)遺漏了一個裝有股東票據(jù)等「重要證件」的包,于是就用手機與妻子聯(lián)系,沒人接;與姐姐家聯(lián)系也沒有人接電話。陳新害怕被檢察機關跟蹤追擊,就不敢再聯(lián)系了。隨即逃至成都。
陳新說:「沒有包里的東西,我寸步難行!钩鎏觾商旌,陳新潛回重慶,委托一個他信得過的美容店老板娘幫他拿到了包。之后,「我連夜趕到廣州。又馬不停蹄地前往?、湛江等地'考察',想找一個能立足的棲身之地!
語言不通,生活環(huán)境不習慣,氣候不適應,無奈之下的陳新只好放棄在南方發(fā)展的打算,潛回成都!肝以诔啥歼^起了晝伏夜出的'夜貓子'生活!龟愋抡f。他只能在晚上上街買些日用品。為出行「方便」,他又買了些身份證備用。成都距重慶太近,這讓陳新感到了危險。于是,在春節(jié)人多混亂、「不易出錯」的情況下,陳新選擇了去云南方向「考察」。到昆明時,已是除夕之夜。
陳新說:「這一夜,我的心如同浸泡在寒冰之中,沒有親人相伴,沒有愉快的心情,沒有合家團圓的奢侈之想,有的只是如何能夠逃得過檢察機關的追究和公安機關的搜捕!
為了「安全」,陳新在大年初一,向更偏遠的開遠、河口邊境逃去。他一心想找一個無人知道他根底的地方棲身。
陳新逃到了越南,在那里,他沒有找到理想的立足之地。他說:「我一輩子生活在比較順利的生活環(huán)境中,沒有吃過苦頭!
2001年2月,破例在瑞麗住了7天的陳新跑到緬甸,用國家的錢賭博,但是除了輸,還是輸。
「我知道我遲早會有玩完的一天。但是我有錢,我不甘心!顾俅闻艿綇V州、深圳炒恒生指數(shù)。陳手中握有的幾十個身份證和股東證也沒有把他救出「苦!。
在2個月零8天的潛逃路上,拿著巨額金錢的陳,找不到一處安全的港灣!肝蚁脒^投案自首,但不甘心,使我一次次放棄了投案自首之路!
「到最后,我的心理、精神完全崩潰了。」陳新說。
摘自《南方周末》20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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