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山寨手機”廣為人知,“山寨”一詞很快成了網(wǎng)絡流行語。那些通過模仿大眾知曉度較高的品牌,從而達到銷售目的的商品,都被引申為山寨產(chǎn)品。時下一些產(chǎn)品在營銷上也出現(xiàn)了一個個“山寨明星代言人”。在“F4”、“周華健”、“周杰倫”陸續(xù)亮相之后,又出現(xiàn)了第二個“周杰倫”,同時,“劉翔”的廣告可能也快要面市了。
兩個“周杰倫”:
一個賣手機,一個管招生
最近幾個月,山寨F4代言的“流星學園”運動鞋、山寨周華健代言的皮鞋、山寨周杰倫代言的手機,都掀起了網(wǎng)友熱議。昨日記者發(fā)現(xiàn),又冒出了另一位山寨周杰倫,而且與前幾位接拍的都是平面廣告不同,他拍的是某技工學校的電視廣告,這應該是第一個山寨明星電視廣告。
該廣告視頻被網(wǎng)友四處轉載,被評價為“山寨+恒源祥”——眾所周知,恒源祥廣告以重復信息著稱。
廣告一開頭,幾個小妹妹問“周杰倫”:“周哥哥,學技術找哪所學校好?”假周杰倫模仿真周杰倫的動作和聲音回答:“奔幸福大道,到××技工學校!庇浾咚懔艘幌拢跁r長1分半鐘的片子中,用了將近1分鐘來做恒源祥式的重復。假周杰倫模仿著周杰倫的姿勢,反復對著鏡頭說“學數(shù)控,到××技工學校”、“學廚師,到××技工學!、“學電氣焊,到××技工學!薄姷饺绱恕爸芏保劢z紛紛留言,表示被“雷得外焦里嫩”。
“長春劉翔”
2000元接拍山寨廣告
奧運期間,一位名叫劉暢的長春男主播因為酷似劉翔,走紅網(wǎng)絡。近日,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已經(jīng)接拍了“模仿劉翔”的廣告。
種種跡象表明,這個廣告只要一推出,又會誕生一位新的山寨明星。劉暢講述廣告拍攝過程時說,他是坐火車時被長春一家廣告公司的老板看中,接著就約拍了廣告,“在一個學校的體育場上,穿上和劉翔一樣的服裝,也做跨欄動作,整整拍了一天。人家問我要多少報酬,我戰(zhàn)戰(zhàn)兢兢地要了1500元,人家說給你2000元得了,給我樂夠嗆”。他當時挺高興,事后也很擔心因為廣告破壞自己和劉翔的形象。本欄稿件由記者 李藜采寫
律師
山寨明星本身不侵權
許多網(wǎng)友認為,山寨明星代言的產(chǎn)品誤導消費者進行購買,涉嫌消費欺詐。對此,記者采訪了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的周宏律師,他認為山寨產(chǎn)品本身可能違法(比如沒有獲得相關許可證的山寨手機),但山寨明星擁有自己的肖像及姓名,代言產(chǎn)品并不違法,也不侵犯明星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不過,如果山寨明星明知代言的產(chǎn)品涉嫌違法或侵權而繼續(xù)代言,則可能構成共同侵權或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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