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冤情 香港藝人裸照案首犯鐘亦天或準保釋
2008年02月15日 02:5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15日電 被控涉嫌發(fā)布疑似陳冠希、鐘欣桐、張柏芝等藝人裸照的鐘亦天,上月被香港法官下令還押八星期,有立法會議員促律政師盡快讓他回復自由。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警方以發(fā)布淫褻物品罪名檢控鐘亦天,他被法庭還押8個星期,明報上周將5張較早時在網(wǎng)上流傳的照片交予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淫審處昨日完成暫定評級,5張照片中只有兩張被評為淫褻物品,其余3張被評為程度較輕的不雅物品。
由于有關照片被暫時評為不雅,香港律政司正與警方商議,是否準許案中首被告鐘亦天保釋。
報道稱,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應先把照片送檢,但卻由明報送檢。警方有責任盡快主動向裁判官披露事實,讓裁判官再考慮鐘的保釋申請,無理由不告訴法庭,讓被告繼續(xù)還押。多拘留他一小時,就是多一小時冤獄。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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