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由于一起演出合同糾紛,演員印小天在銀行的賬戶已經應其簽約公司的申請,被法院凍結。
印小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公司為我接下《派克式左輪》與《窗外有張臉》兩部劇,我提出兩戲決不能串劇,但由于經紀人未與兩劇組談妥,在《窗》劇未完成情況下,《派》劇組要求我去趕戲,致使《窗》劇沒按合同規(guī)定時間殺青。兩個劇組因為不能完成各自計劃,對我不滿,致使現(xiàn)在兩劇組還欠我的片酬。我不希望再與該公司合作下去。”
廣東潤視影視公司于2006年5月底發(fā)表聲明對印小天提起反訴,該公司列舉了印小天的“罪狀”:在拍攝《派》劇期間,印小天未經劇組同意,擅自離組,嚴重影響拍攝進程;其次,在《派》劇殺青后,印小天不參與該劇的后期補音。由此,廣東潤視反訴印小天,請求法庭判令其繼續(xù)履行與潤視簽訂的經紀合同,停止參與電視劇《美夢人生》拍攝的違約行為,并且支付違約金等。2006年7月6日,兩案合并在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當天法庭并沒有對案件進行宣判。
潤視公司提出反訴后,向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申請保全的數(shù)額為40萬元,要求法院凍結印小天的銀行存款。因該賬戶是在北京開戶,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委托北京東城法院協(xié)助凍結。東城法院在接受委托后,于8月17日依法將印小天的銀行存款賬戶予以凍結。
來源:華商報 作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