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著名女演員章子怡出席奔馳公司新車型S400上市活動。 中新社發(fā) 陸欣 攝
一瓢墨水,讓章子怡的人生軌跡在瞬間劃出一道分叉。何時再漂亮地重裝上陣?大家都盯著章子怡及其團隊正在進行的這場危機公關。不過讓人失望的是,從“潑墨門”到“捐款門”,章子怡的危機公關收效甚微。
一方是公眾對于真相窮追猛打,另一方章子怡團隊面對質疑的態(tài)度扭扭捏捏。昨日,羊城晚報記者特意采訪到處理危機公關方面的專家、中山大學傳播設計學院公共關系學教授廖為建,詳細解析章子怡團隊此次在“洗墨跡”過程中危機公關的得失。
【第一回合】
[見招]
周刊登內幕 名媛爆猛料
“潑墨”事件之后,元月13日,《完全娛樂》周刊刊發(fā)了一條標題為《章子怡潑墨門女主角現身說內幕談金錢桃色糾紛 解驚天迷局真相》的文章。當中提到的名媛趙欣瑜,既是爆料人,也是“潑墨門”中的另一方當事人。趙欣瑜指責章子怡“撬”走了一位有婦之夫富商A先生,并對章子怡的人品加以譴責,貪圖名利、不計友情、與外籍男友vivi已分手等信息也被合盤托出。
[拆招]
告首發(fā)媒體 發(fā)vivi聲明
在《完全娛樂》報道刊發(fā)24小時后,章子怡方面終于發(fā)出聲音,決定將刊發(fā)“不實報道”的媒體告上法庭,其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以章子怡的名譽權受到侵犯為由提起訴訟。次日,章子怡官方網站發(fā)布了一封以章子怡“未婚夫”vivi口吻寫的聲明信,表示力挺章子怡,堅稱二人分手是假新聞。
[析招]
錯招一:起訴對象有偏差
廖為建教授認為,當潑墨事件發(fā)生后,章子怡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報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做是合適的。首發(fā)媒體在刊發(fā)前也和章子怡方面溝通過,結果顯然不成功。但章子怡方面選擇以誹謗罪名起訴媒體,這個舉動顯得有些不太合適。
首先,就一個危機事件而言,應該分清楚“有和無”,其次是“是與非”。如果在這兩方面,章子怡能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證明媒體報道的事情是捏造的,那么起訴媒體也能理解。但當時這兩者都沒有明確的信息,選擇起訴媒體,起訴對象上出現了偏差。相反,此時應該多給媒體提供一些了解事實的相關渠道,不要將個人恩怨轉變?yōu)榕c媒體的矛盾。
錯招二:當事人選擇失當
在Vivi聲明的處理方面,章子怡是想通過第三方當事人來證明之前媒體報道的失實。不過這個當事人的選取,卻和章子怡有密切關系,因此聲明的影響效果也有所降低。關鍵是Vivi除了力挺章子怡外,并不能證明《完全娛樂》刊發(fā)報道中最核心的疑問,即關于這場個人恩怨的矛盾所在。如果章子怡能讓另一個第三方當事人,比如說文中提到的某某富豪出面否認,那可信度就會更高一些。
【第二回合】
[見招]
名媛再回擊 聲明遭質疑
1月19日趙欣瑜現身廣州。對于章子怡要將“潑墨門”告上法庭一事,趙欣瑜用激烈的言辭回應道:“讓她去告,我奉陪到底,看在法庭上丟人現眼的是誰!”趙欣瑜還公開質疑之前vivi聲明的真實性。
[拆招]
始終不開口 無招當有招
趙欣瑜一番激烈的言論,讓沉寂一個周末的“潑墨門”再度升級,所有的眼光都盯著章子怡方面的回應。章子怡方面卻始終保持沉默,不作任何回應。
[析招]
保持沉默可以理解
廖為建教授談到,此時保持沉默,章子怡的行為可以理解,畢竟她和趙欣瑜所處的位置不一樣。作為娛樂圈的公眾人物,章子怡應該有這樣的胸懷來坦然面對。此外,她和趙欣瑜的個人恩怨,作為大眾來說,也是抱著一種娛樂態(tài)度在關注,此時她沒有必要為了滿足大眾的好奇心來做相關回應,畢竟已經起訴到法庭,那就法庭再說也無妨。
【第三回合】
[見招]
追善款去向 查金額差距
“財色糾紛”余音未了,1月27日,一則名為《章子怡,地震善款用在哪里?》的帖子又開始在網絡風傳。帖子稱,章子怡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間宣布過的多宗捐助善款,只兌現了一部分。隨后,網民啟動“人肉搜索”,通過對當時章子怡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的捐款數額,與目前搜索到的實際金額進行比對,質疑其善款是否完全到位以及善款去向。
[拆招]
發(fā)聲明釋疑 樂于被監(jiān)督
1月28日,沉默了十多天的章子怡就捐款事件發(fā)出聲明,聲明稱:“由于大部分善款都是國外的好心人口頭答應的捐助,在追款和落實的過程中是非常艱難的。”“當(援建)項目一切就緒的時候,我們會對外如實公布,一切賬目明細都會公開化。”與此同時,其經紀人紀靈靈則向記者群發(fā)短信稱:“有人故意找麻煩。”
[析招]
錯招一:事態(tài)變化仍回避
廖為建教授認為,之前報道的都是章子怡和趙欣瑜的個人恩怨,章子怡可以堅持自己的態(tài)度。但現在事情轉換到公共信任危機上,章子怡就不應該再遮遮掩掩,更不應該保持沉默。積極應對公眾的疑問,與公眾的價值取向迅速一致,才是當務之急。
錯招二:聲明缺乏說服力
章子怡在第二天就迅速發(fā)表了個人聲明,顯然她已經認識到事態(tài)已不再是單純的私人恩怨。不過聲明信中的內容,卻非常缺乏說服力,沒有從根本上回答公眾的疑問。
首先,她站在個人角度澄清捐款的去向,始終沒有出現第三方當事人的言論為其證實;其次,將在戛納表達過捐款意向的名人朋友牽扯進來,又無證據說明他們沒有兌現承諾,很難讓人信服。至于經紀人群發(fā)短信所稱“有人故意找麻煩”,卻又不說清楚誰找麻煩,找什么麻煩,反而制造了新的輿論壓力。
章子怡在地震時的募捐行為當然是善意的,也是正義的。要解釋清楚這個事情,其實找出第三方當事人,比如相關的慈善團體、當初承諾過的捐款人姓名和金額,就能有力回擊傳言。
[專家建議]
對癥下藥才能立竿見影
2月2日,章子怡經紀人紀靈靈承諾會在次日公布賬務明細,但直至昨天晚間8時截稿,始終未見賬務明細公布,而紀靈靈也不回復記者的短信。
廖為建教授指出,接下來的危機公關中,章子怡不應再繼續(xù)遮掩和保持沉默。危機公關就是要對事實本身做出回應。公眾質疑什么,就應該相應地拿出事實證據回應質疑,而不是用相關聲明和一系列概念化的東西去化解。
章子怡的團隊應該在引導公眾的議題設置上,添加相應的關注點,比如公布賬目、拿出當時捐款的證明、說明善款的去向等與公眾關注點更貼近的議題,這樣更有利于事情正向良性發(fā)展,來樹立自己的良好公眾形象。其實公眾不是那么不講道理地和你較勁,關鍵是在應對危機時,要對癥下藥,這樣才能立竿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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