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女兒,去年賈靜雯不惜跟夫家翻臉,沒想到美國打官司贏得梧桐妹監(jiān)護權后,回到臺灣,前夫?qū)O志浩不但指賈靜雯欠孫家500萬新臺幣和一棟上海的房子,還向賈靜雯索要2600萬新臺幣。
賈靜雯氣炸了,昨日,她用傳真發(fā)聲明,強調(diào)2006年發(fā)生家暴后,兩人8月簽離婚協(xié)議書,就已經(jīng)相互拋棄了對方的財產(chǎn),更說早在2008年5月,就匯款120萬新臺幣和40多萬人民幣還給孫家,但孫志浩并未付給她和女兒任何生活費。賈靜雯在聲明中表示,同意還上海房子的一半給孫家,因為她愛女兒勝過房子。
昨日,賈靜雯的好友慕鈺華對著媒體鏡頭向?qū)O志浩喊話:"孫先生,靜雯畢竟是你愛過的女人,梧桐妹是你們的結(jié)晶,你就放放手吧。"(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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