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撞車事故引起的周杰和新月聯(lián)合汽車公司及兩名“的哥”間的訴訟,今天上午以三方撤訴告終。記者了解到,三方已于庭外私下達成和解,但具體和解內(nèi)容當事人不愿透露。上午,周杰代理律師在回避媒體的情況下,辦理了撤訴手續(xù)。
周杰和新月公司以及兩名“的哥”的訴訟原本定于今天上午正式開庭,并預計走完全部庭審程序。上午9時許,當法庭里已架好攝像機,十余家媒體記者在旁聽席落座,兩名陪審員也已進入法庭后,卻突然傳來消息說,雙方均要求撤訴。
記者隨后了解到,周杰一方的代理律師已到法院外,要辦理撤訴,但不希望媒體在場。新月公司一方的代理人壓根就沒到庭,但給法官打來電話說,下午會來辦理相關(guān)撤訴手續(xù),包括公司的反訴和兩名“的哥”的起訴。
據(jù)了解,周杰和新月公司及兩名“的哥”已于私下達成和解,但具體和解內(nèi)容當事人均不愿透露,也沒有將該結(jié)果告訴法庭。
上午,為躲避媒體記者,周杰的代理人著實很“糾結(jié)”。9點前,有記者看見一名貌似周杰律師的短發(fā)女子進入法庭,看見有媒體在場后,便轉(zhuǎn)身離開,邊走邊撥打電話。
隨后,周杰律師給法官打來電話,表示有媒體在她就不進來辦撤訴。當法院決定更換法庭并打電話通知該律師時,對方卻稱已經(jīng)離開,下午再來辦手續(xù)。但10分鐘后,該律師又主動給法官打電話,說要回來辦理撤訴,條件仍然是拒絕媒體在場。
之后,該律師成功躲避了媒體的監(jiān)守,秘密進入法院大樓。當記者得到消息時,對方已經(jīng)進入一間小法庭正在辦理撤訴手續(xù)。上午10時50分,周杰的律師辦理完撤訴手續(xù)從法院樓里出來后,遭到媒體的圍堵。該律師一邊回避一邊表示:“無可奉告,這是我們之間的事。”
案情回放
去年6月2日凌晨,周杰駕駛一輛無牌照奔馳車,在高碑店北路與一輛出租車相撞。周杰打電話報警后棄車離開。7月1日,朝陽交通支隊作出《交通責任認定書》,認定周杰棄車為逃逸行為。7月26日,朝陽交通支隊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周杰“存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違法行為”,決定對其處以罰款1800元,并處5日行政拘留。
事后,周杰將新月聯(lián)合汽車公司(以下簡稱“新月公司”)訴至朝陽法院,索賠車輛損失20萬元。事后,新月公司向朝陽法院提交反訴狀,要求周杰支付該公司車輛全部損失9.7萬余元。
繼周杰起訴北京新月聯(lián)合汽車公司財產(chǎn)損害賠償之后,新月公司的哥高師傅、胡師傅也將周杰告上法院,索賠損失6萬余元。(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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