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媒體報道,梅艷芳的母親“梅媽”覃美金,早前在香港打遺產(chǎn)官司,初審被判敗訴后,其代表律師事務(wù)所也控告梅媽拖欠律師費高達(dá)224萬多港元(約合人民幣197萬元)。
雖然梅媽在庭上說律師曾口頭承諾,只會收取14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123萬元)律師費,如果不成功余額不收費,但法官昨天(5月6日)裁定梅媽的話不可信而駁回申請,除了要繳付約合人民幣197萬元律師費外,還需負(fù)責(zé)這次的上訴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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