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3日電 大炳今年4月被查獲吸毒依法被起訴后,7月遭板院判刑3月、罰金9萬元新臺幣。判決確定后,當地板橋地檢署委托士林地檢署向他居住的兩個地方(臺北市南港區(qū)與臺北縣汐止市)發(fā)傳票,由大炳表妹代收傳票后,但大炳始終沒現身,板檢預定對他發(fā)布通緝。
臺灣“中國時報”消息,大炳12日獲悉后,今會赴士林地檢署報到,經紀人碩凌表示:“他搬過幾次家,可能沒接到傳票,也可能是他沒記住時間。明天他會去報到,跟檢察官說明,了解勞役何時開始,再做回應!
大炳形象毀,演藝圈沒機會,目前在沈玉琳所開的傳播公司擔任企畫,每月領2萬5千元到3萬新臺幣不等薪水。弟弟小炳說,“我剛才知他被通緝的事,已經請公司轉告他了,現在只能等他回來再問他!
除吸毒案外,大炳今年2月酒駕出車禍,北檢給予緩起訴,但需提供義務勞務80小時,但他二次吸毒判刑確定,車禍緩起訴應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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