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一定要鬧得反目收場,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宣布離婚之時,據(jù)悉雙方已協(xié)議好不分身家。前日的記者會宣布“分訊”后,鄭中基乘車返回市值億元、位于淺水灣的獨立寓所。另一邊廂,阿Sa則搬出淺水灣愛巢,返回位于跑馬地的市值逾千萬元的住所,據(jù)知此乃她與鄭中基離婚后的新居。
阿Sa年收入近半億
2006年阿Sa與鄭中基赴美國低調(diào)結(jié)婚,二人在美國注冊填報的洛杉磯住址與香港淺水灣獨立屋同樣是鄭中基擁有,他貴為億萬太子爺,身家豐厚,阿Sa下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但仍堅持工作,只在06年婚后賣出當時所居豪宅,勁賺逾500萬港元,繼而秘密搬入與老公同住。如今兩人離婚,阿Sa隨時可以分老公身家,但據(jù)悉阿Sa和鄭中基決定離婚之際,已協(xié)議不會分身家,好來好去,不希望因離婚而為錢反目。其實已屬天后級的阿Sa吸金力驚人,單是去年她推出唱片、拍電影、廣告及舞臺劇等收入已達半億港元,阿Sa一向有買樓投資,早年已在不同地區(qū)擁有多個物業(yè)收租,而且還非常有眼光,買賣樓宇甚少失手,早已是圈中小富婆,故離婚后她也不愁生活。
廣告合約未受影響
大受廣告商歡迎的阿Sa,一夕成為“過氣師奶”式人物,但仍獲廣告商不離不棄。據(jù)知阿Sa跟某護膚品牌還有一年合約,該品牌發(fā)言人前日力撐阿Sa:“廣告合約沒有訂明準不準她結(jié)婚,我們會繼續(xù)合作愉快。”阿Sa代言的運動品牌發(fā)言人也表示不會影響廣告地位及未來計劃,她說:“我們的合約沒有提及婚姻狀況,這些是她的私事,不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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