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潑墨門”牽扯出的系列糾紛繼續(xù)升級。當事人之一章子怡委托律師向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提起侵犯名譽權訴訟請求,并由法院予以正式立案;另一方當事人——爆料者趙欣瑜也在同日接受記者采訪,直言“奉陪到底”。
前日,某周刊披露了章子怡與趙欣瑜矛盾激化的更多“細節(jié)”。該報道稱,兩人的矛盾緣于章子怡獨享了原本屬于兩人計劃做生意用的投資資金。對此,記者第一時間聯(lián)系到趙欣瑜本人,她否認了這一說法,但對于該周刊報道的有關章子怡賣乖喊她“姐姐”的細節(jié)并不否認。
疑問1:鬧掰是因為章子怡獨占投資?
昔日閨密,今日拔刀相向,個中緣由一直比“潑墨門”本身更惹人好奇。據(jù)某周刊報道,兩人(章子怡、趙欣瑜)曾一起做生意,但成效不佳,虧了錢,需要一筆投資“續(xù)”上。于是章子怡就對趙欣瑜說,干嘛我們自己掏錢,你介紹我?guī)讉老板吧,我找他們出錢。于是就有了章子怡與A先生的一段“交情”。但趙欣瑜氣憤的是,章子怡拿了錢,并沒有繼續(xù)做生意,而是自用。趙欣瑜向章子怡索求自己覺得應得的一份,章子怡拒絕,于是兩人就產(chǎn)生了矛盾,最終導致“潑墨門”事件的發(fā)生。
趙欣瑜回應:
這個說法完全是胡扯!我現(xiàn)在還是不方便揭開謎底,她不是要上法庭嗎?那我們就到法庭上去說,看誰丟人現(xiàn)眼!
疑問2:章子怡叫“姐姐”動機不純?
據(jù)該周刊報道,章子怡在一開始結識趙欣瑜時就帶著很強的目的性。見面時,章子怡極力表現(xiàn)出自己熱情、乖巧的一面,一直叫趙欣瑜“姐姐”,甚至親手為她按摩。
趙欣瑜回應:
一開始,我并不知道她與我結交是希望有利可圖。第一次與章子怡結識應該是在2008年的“芭莎慈善夜”上,她通過朋友介紹來和我打招呼。剛說了沒幾句,她就一個勁地叫我“姐姐”。我一看,這孩子挺乖巧的,至少是很懂事、尊重人。我這人也算隨和,你對我好,我也會當你是朋友。但后來情況就變了,我發(fā)現(xiàn)她并不講感情,只認錢。至少現(xiàn)在看來,我不知道她叫的那聲“姐姐”到底是真誠的,還是虛偽的。
疑問3:A富商送給章子怡2個億?
據(jù)趙欣瑜之前所稱,在與章子怡的交往過程中,A富豪一擲千金,有傳言指,林林總總算下來有將近2億元。
趙欣瑜回應:
當時A先生的確是完全陷入了與章子怡的這段感情,所以在金錢方面從不吝嗇。之前說過的那些東西,的確有買過,但我不知道有沒有2億元,總之很多很多。我自己也經(jīng)常送一些東西給章子怡啊,不過沒那么多啦!
疑問4:章子怡同時和多個富商交往?
章子怡在媒體面前正式承認過的男友,似乎只有Vivi。但繼趙欣瑜爆出A富商的存在后,某周刊報道說:“據(jù)這位知情人透露,上海富豪A先生與章子怡只保持了數(shù)月的親密關系,除A先生外,章子怡還與多名富豪交往密切!
趙欣瑜回應:
到底有沒有這些人的存在,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你覺得章子怡是為什么去認識這些富豪的呢?(反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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