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雖然梁朝偉代言身價高,日前澳門賭場仍拚了命求他出席,酬勞更開至一百五十萬美元(約合新臺幣 四千九百萬元)。他這個代言人的工作,就是拍平面宣傳照和開幕時亮相二十分鐘,創(chuàng)下“每分鐘平均吸金二百四十萬元”的駭人紀錄。但賭場方面,還是頻呼“值得”,因不少大陸客都沖著明星效應而來,該賭場一開幕,馬上人潮洶涌。
若說郭臺銘是個有錢人,梁朝偉就該被稱為是“很會賺錢的人”,他也自知自己的本事。過去,他一度為“拍的都不是自己喜歡的電影”而苦惱,但當有人問他,為何不喜歡、卻又接拍電影時,他則悠悠地分享自己的哲學:“沒辦法,看在錢分上,難道有錢也不賺嗎?拍不喜歡的電影、賺了錢后,再拍喜歡又不賺錢的電影,就可以平衡一下心理!
她地產就有四億元
妙的是,外界除錯估梁朝偉身價,也小看了四十二歲劉嘉玲的賺錢能力。她除了自己賺錢,財產早與愛人梁朝偉“雙劍合璧”:梁朝偉的錢就是她的錢,但她的錢,還是她的錢,她自己就是個有錢的女人。
劉嘉玲這幾年拍片量少得可憐,去年只拍了一部電影《好奇害死貓》,可是連續(xù)幾年的大陸“富比士明星收入排行榜”,她都靠代言、剪彩、站臺等宣傳活動的收入昂然入榜。前年,她的年收入高達兩千三百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 九千七百萬元),去年年總收入更超過三千萬元人民幣(約合新臺幣 一億兩千萬元),在兩岸三地的娛樂圈,她是最多收入、卻又最少片量的明星。
劉嘉玲除了自己會賺,因梁朝偉都把財務托給老母和她管理,“雙劍合璧”的結果,更是財源滾滾而來。以劉嘉玲擅長投資的地產來說,她與梁朝偉搬離May Tower后,就以月租二十八萬元港幣(約合新臺幣 一百一十八萬元)入住位于跑馬地半山的利安閣;自己租房子,卻愛買房子投資,去年四月,她用五千萬元港幣(約合新臺幣 兩億一千萬元)買下淺水灣十號的復式洋房,年底再以七千三百萬元港幣買下山頂和福道十五號的豪宅。
而在大陸,劉嘉玲也在蘇州買了價值一千萬元港幣(約合新臺幣 四千兩百萬元)的獨立別墅“嘉玲苑”,北京柏悅居、重慶瀛州別墅等都有她的物業(yè)。雖然是因代言關系半買半送,但這些地產價值加起來,也有新臺幣 三、四億元的價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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