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hù)律師:檢察官已大致同意白靈不具犯罪意圖
2008年03月04日 18:2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好萊塢華裔影星白靈。 中新社發(fā) 賈國榮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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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4日電 “中央社”報道,五日將代表好萊塢華裔女星白靈涉嫌偷竊案出庭的律師鄧洪今天表示,經(jīng)過為時半個月的努力,洛杉磯地區(qū)檢察官已經(jīng)大致同意,白靈從機場一家禮品店取走兩本雜志和一包電池的行為,不具竊取財物的犯罪意圖,只是一項違規(guī)行為。
鄧洪表示,檢察官連日來傳訊多位當(dāng)天在場的證人,從而證實白靈當(dāng)時并沒有永久占有總價十六美元的兩本雜志和一包電池的犯罪意圖。
依照美國法律,任何刑事上的竊盜罪必需具有明確犯意才能成立,一旦證明缺乏犯罪意圖即僅屬違規(guī)行為,面臨的最高處罰也將從六個月有期徒刑、罰鍰一千美元,降至兩百五十美元罰款,同時不會為當(dāng)事人留下犯罪紀(jì)錄。
鄧洪預(yù)料全案可能在開庭后給白靈一個較輕的處分,而辯方最大的希望是本案逐漸走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地步。
【編輯:張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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