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級法院的法官日前勒令現(xiàn)在隱居日本的邁克爾·杰克遜支付175000美元律師費給為他的“孌童案”辯護的律師行,杰克遜欠下這家律師行的總賬已經高達43萬美元。
律師行發(fā)言人表示,自2005年杰克遜的“孌童案”至今,他們做了大量工作,并且一再地讓杰克遜拖欠律師費,直到2006年底才無可奈何地將“欠款不還”的杰克遜告上了法院。而杰克遜也曾經反擊,指律師行有人將案件的內情賣給了媒體,但是該訴訟因為證據(jù)不夠被法官駁回。今年7月,法官判定杰克遜要償還未給的律師費共256000美元。他通過私人律師表示不服并上訴。法官日前重新判決,將數(shù)目減少到175000美元。判決后,杰克遜的代理律師表示:“我們對今天的結果很滿意。”按照規(guī)定,如果杰克遜堅持不還錢,那么債務將以每年10%的比例增長,直到還清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