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征戰(zhàn)“快樂男聲”開辟全新未來,一邊還要面對老東家對合約問題的不依不饒。2007年的張杰一直處于這樣一個尷尬的位置上。
今天,張杰與老東家上騰娛樂的合約官司正式開庭審理。
作為2005年“我型我秀”的冠軍,張杰簽約上騰娛樂后推出過兩張唱片,但是反響平平;為了自己的前途,他今年又參加了“快樂男聲”比賽,因為是帶著合約參加比賽,張杰的身份一直備受爭議。
如今,以“快男”全國第四名的身份走下舞臺,張杰與老東家的恩怨也該有個了斷。
近日有媒體報道說,上騰娛樂要求張杰賠償60萬人民幣,但并非違約金,而是包括服裝費、節(jié)目制作成本中張杰所占的成本等。
昨天記者致電張杰的經(jīng)紀(jì)人黃先生。黃先生表示:“案子已經(jīng)委托給律師處理,至于索賠內(nèi)容,我們也是從媒體上得到的消息。”對于外界流傳的“索賠60萬”版本,黃先生表示自己跟張杰交流過!皩τ谒麄兲岢龅臇|西不好說對與錯,相信法律會給我們一個最終的結(jié)果!辈贿^,對于“衣服也在索賠之內(nèi)”的說法,黃先生表示:“如果是真的,這還真是挺可笑的!
那索賠的金額由誰來承擔(dān)呢?黃先生表示:“要等到審判結(jié)果出來以后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