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道歉。對一些港臺歌星來說,祖國大陸一定是個很奇怪的地方,他們總是闖禍,闖禍以后又才發(fā)現(xiàn)惹不起,所以總要道歉。有兩種情況他們必須道歉,一是惹惱了網(wǎng)友,鋪天蓋地的謾罵聲;二是惹惱了央視,悄無聲息的封殺令。當然,在很多時候,這二者是一回事,比如這次蔡依林被央視導演臭罵之后,就有網(wǎng)友大喊封殺——盲目的群眾運動和壟斷統(tǒng)治往往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據(jù)說蔡依林在參加央視的節(jié)目時,不大情愿做合同上沒有寫的事情——與歌迷合唱,怠慢了央視節(jié)目組,從而遭到導演的痛罵:“你耍什么大牌!和歌迷合唱很丟人嗎?”按常理,合同里沒寫的事也不是不可以做,但是既然是一方額外增加的要求,應(yīng)該小心求著人家才是。但央視導演怎么可能按常理出牌呢?他先使出了兩招:第一,不管合同不合同,直接訴諸道德——耍大牌不是?你人品有問題!第二,發(fā)動群眾運動,對廣大歌迷說:看哪,她竟然蔑視我們!是可忍,孰不可忍?
還有更毒的一招。事后導演對媒體說:“這會影響以后央視的大型文藝演出中對于港臺藝人的選擇問題。”這句話很見功夫,全世界只有央視導演才說得出來。短短的一句話,包含了多層意思,而且不怒自威。一是,含蓄地傳遞了封殺的威脅。從李春波等人的慘痛教訓看,這已經(jīng)夠狠的了。但是還不夠,我們這個集體主義文化中最厲害的地方是,別以為你一人做事一人當就行了,你不僅代表著蔡依林本人,還代表著全體港臺藝人的形象。以后港臺歌星在內(nèi)地沒市場,都怪到蔡依林頭上吧。
不過在佩服之余,我還是要給該導演提一點建議,那就是去掉第一條,直接說她輕侮歌迷就可以了。罵人家耍大牌,那多不好意思啊,這不是一萬步笑五十步嗎?咱央視,想捧誰就捧誰,想封殺誰就封殺誰,這大牌早都耍成霸王了。
要認真說,也別拿歌迷說事兒了。多少歌迷就想聽李春波唱歌,就想聽郭德綱說相聲,你讓聽嗎?有多少歌迷就想看李玟的中空裝,就想看那英的銀絲纏發(fā),你讓看嗎?超女至少算得上是一些超級歌迷吧,你跟她們合作嗎?跟超女合作很丟人嗎?跟湖南衛(wèi)視競爭很丟人嗎?
不知道蔡依林是不是大牌,如果遇到一個有脾氣的大牌,央視導演應(yīng)該揮著拳頭對他說:“你算什么玩意兒?想跟我們斗?等著道歉吧你!”這就比較符合真實情景了。當然,如果都這么真實了,它也就不是央視了。(文/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