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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內幕各執(zhí)一詞 熊天平與經紀人庭上打口水戰(zhàn)
2007年05月09日 17:07 來源:北京晚報


   資料圖:熊天平夫婦在上!胺虺獘D隨”演唱黃梅戲《對花》。 中新社發(fā) 湯彥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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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是臺灣歌手,一個是他的經紀人,本應是默契配合的搭檔,卻成了法庭上唇槍舌戰(zhàn)的對立面。今天上午,歌手熊天平的經紀人胡永航及北京正合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狀告熊天平夫婦名譽侵權一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經紀人及公司向熊天平夫婦提出1元賠償。

  今天上午,經紀人胡永航早早出現(xiàn)在法庭上,但熊天平夫婦一方只由律師出庭。原告方稱,熊天平夫婦對媒體說,經紀人胡永航向熊天平吐口水、侮辱甚至毆打,隨后他們夫婦還受到5名陌生男子的威脅等是不實言論。胡永航告訴記者,他們沒有對事實提供過多的證據(jù),因為熊天平說了有損他和公司名譽的話就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否則就是信口雌黃。熊天平的代理人表示:“熊天平夫婦召開發(fā)布會只是為澄清媒體關于‘熊天平暴打經紀人’的不實報道,不是為了攻擊胡永航和公司,不過熊天平所說都是事實。”

  在舉證質證階段,熊天平方請了一名證人證實熊天平夫婦受到威脅。作為一名文化公司的總經理,證人趙明進入法庭時操著一口濃重的東北口音說:“咋還有攝像?”趙明說,在賓館那天確實有人有威脅恐嚇行為,“連我都覺得不舒服,F(xiàn)場有人對他倆說:‘如果你們再違約,我們就告到中宣部,封殺你們。’熊天平辯白說我沒有打你,只是有一點推搡,當時就有人說‘沒讓你說話你就閉嘴,不讓你唱你就得消失!睂@位證人,原告方稱其與熊天平是朋友,其證明力值得懷疑。

  “打人事件”發(fā)生在去年12月27日,熊天平夫婦按公司安排去參加一個專輯發(fā)布會,會后曝出了熊天平毆打經紀人的新聞。對此前后發(fā)生的事,雙方各執(zhí)一詞,各自召開發(fā)布會澄清:

  分歧一發(fā)布會上誰打誰?

  熊天平夫婦說,由于他們在現(xiàn)場和一位音樂制作人交換名片,引起經紀人不滿。但他不僅沒打經紀人,反而是胡永航向熊天平身上吐口水,還動手毆打他。

  胡永航稱,由于公司安排熊天平夫婦參加的是一個合作公司藝人的專輯發(fā)布會,記者簇擁采訪熊天平喧賓奪主,他拒絕了記者對熊天平的采訪,熊天平對此不滿,動手打他。

  分歧二受到“惡勢力”威脅?

  熊天平夫婦表示,事發(fā)后,他們在賓館受到胡永航帶著陌生男子共5人的威脅、恐嚇,稱不合作的話就讓他們在北京消失。

  胡永航帶著無奈的表情說:“當時在賓館的是公司老總、助理和司機等人,怎么可能是陌生人。熊天平打了人,而且還出現(xiàn)演出遲到、私自攬活等違約的事,老總們出面談一談今后合作的問題,有什么不應該嗎?至于威脅恐嚇,他們要提交證據(jù)!”

  分歧三公司雪藏楊洋?

  熊天平說,公司不讓他與妻子楊洋同臺演出,“雪藏”楊洋,甚至逼他們假離婚炒作。

  胡永航解釋說,公司一直找機會讓他們夫婦合作演出,還緊鑼密鼓地為楊洋出專輯,付出了很多。

  不過,這場口水戰(zhàn)在法庭上還不斷升級。原告提出的1元索賠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錢”。對此,有報道引用胡永航的“話”說,熊天平人格有問題,只配被索賠1元錢。熊天平為此還提出侵權反訴。胡永航當庭說,他根本沒有說過媒體上提到的言論。(記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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