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演藝名人公眾形象滿意度調(diào)查名單最近公布,經(jīng)過組委會一個月的測評工作后,從內(nèi)地和港臺5000多名演藝名人中挑選出了700名入圍,接受公眾的評價。在這些上榜名單中最有爭議的人選就是“艷照門”的兩位主要當事人陳冠希和鐘欣桐(阿嬌)。
面對一片質(zhì)疑聲,主辦者作出了如下解釋:陳冠希和阿嬌已經(jīng)多次道歉,并且淡出娛樂圈,藝人也是人,他們也會犯各種錯誤,關(guān)鍵是看他們怎么處理錯誤,是不是真心改過。我們最后把他們放進名單,其實不是想替他們辯解或是拿他們炒作,只是想傳遞一個信息,人犯錯誤不用怕,社會、公眾會給你們彌補的機會,只要你是真心改過,這也是我們辦滿意度調(diào)查的宗旨。
聽了主辦方的這一番解釋,我們倒犯糊涂了。像“艷照門”這樣影響惡劣的丑聞,至今還沒有一個結(jié)論,還處在司法階段,對于陳冠希和阿嬌這兩位當事人,盡管他們很想復(fù)出,但是迫于輿論的壓力,也不敢高調(diào)行事。前一陣,梅家還提出影片《梅蘭芳》中要刪去阿嬌扮演梅蘭芳的妻子福芝芳的戲的要求。這就說明“艷照門”的負面影響還深深地籠罩在人們的心頭,這并不是公眾不給他們改正錯誤的機會,俗話說:解鈴還需系鈴人,要徹底消除“艷照門”的影響,還有一個時間的問題,瓜熟蒂落,現(xiàn)在,并沒有看到他們對錯誤產(chǎn)生影響的深刻反思以及改正錯誤的實際行動。
其實,陳冠希和阿嬌的問題如同“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根據(jù)滿意度各項考評指標來評選的話,他們在公眾中的滿意度是不會高的,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舉?將兩個還未從“艷照門”中解脫出來的當事人上榜,我想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引起爭議,從而博取眼球效應(yīng)。
這倒使我想起日前某家媒體舉辦的“改革開放30年風云人物”評選活動,他們把超女李宇春也列在100名候選人之中,引起了巨大的爭議,反對者批評說,這是把政治娛樂化。其實,責任并不在李宇春,只不過是她成為別人利用的一個符號罷了。李宇春入選“改革開放30年風云人物”與陳冠希和阿嬌登上“滿意度調(diào)查榜”異曲同工,借人選的爭議性進行炒作,背離了評選的意義,類似這樣的策劃不值得效仿。吳為忠(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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