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意見:
追究代言人賣假廣告還沒有立法
近年明星名人陷入“代言門”的案例并不少:2009年,相聲演員侯耀華被爆出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藥品以及醫(yī)療器械等10個虛假廣告。同年,趙忠祥所代言的兩種藥品電視購物廣告也被中國商業(yè)聯(lián)合會媒體購物專業(yè)委員會點名批評涉嫌違法。而三鹿奶粉的出事,讓為“結石奶粉”代言的明星鄧婕深陷誠信門。
如果代言的是虛假廣告,代言人會不會陷入法律訴訟?記者采訪到的一位律師表示,目前的《廣告法》中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fā)布者有相關的法律條規(guī),但并沒有針對廣告代言人的條款。“對此,工商總局提出了修改意見,意見認為虛假廣告要追究廣告代言人的連帶責任。不過這只是一個提議修改的草案,目前還沒有進入立法程序。”該律師表示。
爭論聲音: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明星
“我不相信任何明星”、“我一直都不是很相信電視上的廣告,但是明星沒有錯!眱煞N相反意見的網友陷入爭論。
“演員不是化學家,但虛假廣告確實拷問了他們的良知!币晃痪W友認為。
而有位昆明網友表示,即使確認這些洗發(fā)水含致癌物質,也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明星:“因為如果企業(yè)不講道德、違背良心,明星也會被蒙,企業(yè)不可能讓明星知道洗發(fā)水含致癌物質!
《風聲》導演高群書在微博上發(fā)言:“一個朋友說了親歷的化妝品制造內幕,就再也不敢用那些形跡可疑的品牌了。”
參與互動(0) | 【編輯:張哉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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