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9日電 昨天(28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證實東方神起三名成員英雄在中、細亞俊秀和秘奇有天對SM娛樂公司提起100億韓元訴訟。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稱:“東方神起的英雄在中(本名金在中)、細亞俊秀(金俊秀)和秘奇有天(樸有天)3名成員以‘合約期限過長不妥’為由,對經(jīng)紀公司SM娛樂提起了要求確認專屬合約無效的訴訟請求!
成員們主張“合約期限是從出道起一直到13年之后,這實際上就是終身合約,如果解除合約,成員們需要支付的損失賠償費太多了,這是不妥當?shù)膶俸霞s”。他們又補充稱“SM方面通過無效合約取得了不正當利益,因此,他們應先支付給每名成員10億韓元補償,最后還要支付每名成員100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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