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yōu)橘球付出血的代價
在中國足壇,因為參與賭球而付出血的代價甚至面臨牢獄之災(zāi)的例子并不少見。
李巍,原深圳平安足球隊球員,參加了從1994年到2000年的中國足球職業(yè)聯(lián)賽,曾先后效力多家足球俱樂部。然而,他最終卻因在境外的多個賭博網(wǎng)站注冊坐莊而最終淪為階下囚。相比于李巍在退役之后開始坐莊賭球,溫俊武從“希望之星”到殺人犯的墮落過程更加值得深思。因為賭球,他被多個球隊“遺棄”,最后只能棲息在乙級球隊里,后來由于生活困頓欠下了大筆外債,終于在2007年6月的某夜,為數(shù)萬元欠債,溫俊武動了殺念,最終走上了不歸路。(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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