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的女友黃鷺向時報記者透露,在她本人于2007年3月13日正式遞交與張海進行婚姻登記的申請后,尚被羈押在佛山看守所內的張海已決定和她結婚,并于近日向看守所遞交了書面申請。
不過,來自佛山看守所的消息顯示,由于包括所長在內的幾個看守所領導近幾日均在外學習,因此張海的結婚申請并未得到看守所的最終確認。
女友黃鷺:張海同意結婚了
“我可以肯定,張海已經遞交了結婚申請,只不過看守所的領導最近正好出差,還來不及審核申請。不管如何,我始終相信我與張海一定能走到一起,而且一定會得到所有人的祝福!北M管愛人張海前途未卜,但黃鷺對于兩人的最終牽手仍然滿懷信心。
2月15日,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深圳平安俱樂部老總張海,因涉嫌職務侵占以及非法挪用資金等罪名,被佛山中院一審判入獄15年。隨后,張海委托代理律師徐玉發(fā)向廣東省高院提出上訴(昨天下午,徐玉發(fā)律師表示,在2月18日遞交上訴申請后,目前廣東省高院尚未正式立案)。
一審后,也就是3月13日,張海的女友黃鷺決定和他登記結婚,并委托律師轉囑張海在獄中撰寫結婚申請書,希望盡快通過有關程序申請安排自己與張海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律師證實:張海的確遞交申請
曾有媒體報道,“據代理律師徐玉發(fā)表示,在聽聞黃鷺提出結婚申請后,身在看守所中的張海本人頗為感動!辈贿^,徐玉發(fā)在接受時報記者電話采訪時卻表示,針對“張海對黃鷺的結婚申請表現(xiàn)出感動”一說,他本人也是從媒體上獲悉的,“當天的情景是這樣的,在我向張海轉述黃鷺遞交結婚申請一事后,張海只是平靜地笑了一下,隨即恢復平靜,并且未就此事作出任何的正面回答。”
而至于此前有媒體撰文稱“張海為了表達對黃鷺的愛情,在看守所里用煙盒紙折疊了兩個戒指,希望有一天可以親手給對方戴上”,徐玉發(fā)明確表態(tài),此話確為張海本人所言,但是時間是在黃鷺提出結婚申請之前而說,并非張海在獲悉黃鷺主動提出結婚申請之后所為,“這是今年2月中旬的事情了。”
對于黃鷺所說張海本人也遞交結婚申請一事,徐玉發(fā)表示自己的職責只是為張海實施刑事辯護,結婚申請不在其工作范圍之內。不過,徐玉發(fā)同時證實,張海本人的確表示已經遞交結婚申請。
隨后,記者致電佛山看守所工作人員許亦超。他告訴記者,看守所包括肖所長在內的幾個所領導都在外學習,要到5日才能返回工作崗位,因此對于張海是否已經遞交結婚申請,“一切還得等所領導回來后才能確認。”
一審宣判15年后她決定嫁給張海
在張海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后,一個女人卻決定嫁給張海。
她叫黃鷺,出身軍人世家,曾獲1996年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二等獎,在1988年至1990年分別在南京軍區(qū)、濟南軍區(qū)作文藝女兵,1992年被廣州軍區(qū)戰(zhàn)士歌舞團招為正式的專業(yè)歌唱演員,1999年轉業(yè)地方。黃鷺表示自己與張海相識了18年,而在10年前開始戀愛。
至于為何選擇在此時和張海結婚,黃鷺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結婚是給張海精神上的安慰,(自己)取得合法身份后,才能為他說話,可以把真相公布于眾,還張海清白。而且把這個消息公布出去不是為了炒作,只是為了證明支持他的決心!
民政局表態(tài):手續(xù)齊全即可辦理結婚登記
由于張海現(xiàn)在正在獄中,因此他的結婚就不可能和普通人一樣簡單。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即便被判入獄15年,但張海依然有結婚的權利。
由于黃鷺的戶口在番禺,因此她曾向番禺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咨詢后了解到,張海的確有結婚的權利,但是以他目前的身份來婚姻登記處登記可能有比較復雜的手續(xù)要辦。不過民政局就明確支持她的登記結婚愿望,民政局甚至表示愿意靈活處理此事,比如只要提前預約,即使雙休日都可以專門辦理登記。番禺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馬志遠主任就證實,“他們只要出具了符合公民申請結婚的材料,我們當然會予以辦理。”
而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也表示,在案件審理之中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其管轄權力在法院和看守所,結案后已經定罪的犯人,其管轄權在監(jiān)獄。張海有結婚的權利,但是作為刑事案件被告人,法院和看守所有責任確保他的各方面安全。因此,在技術上,需要有一個比較可靠的方案來執(zhí)行。
有關法律專家就認為,刑事案件被告人由警方看護著前往民政部門登記離婚的先例已經有過,如果張海能夠在羈押期間順利結婚,這就表明了國家有關司法機關的人文關懷精神正在以實事求是的方式得到體現(xiàn),即法律的懲罰與民事權利的保障得到了明確的實現(xiàn)。(記者 許可)